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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民法典的继承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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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w

发表于 2020-11-20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法律咨询律师 https://www.lawtime.cn/beijing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老人在去世的时候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子女,作为子女是可以依法享有继承权的,关于继承的方式是有很多种的,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那么关于民法典的继承权具体有什么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一、民法典的继承权有哪些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二、继承权丧失的效力
1.继承权的丧失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的,应由人民法院确认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人民法院在遗产继承中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
2.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
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人对特定的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仅对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效力。因此,继承人因法定事由丧失对某一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但依我国现行制度规定,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继承权有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两种,对于公民的合法财产都是可以被继承的,合法的继承关系是会受到国家法律所保护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相关律师。
北京法律咨询律师 https://www.lawtime.cn/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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