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群众对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相关修订内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决策的民主与科学,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安府发〔2019〕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举行《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 一、听证事项:本次听证主要围绕《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相关内容进行。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4日上午9时(星期一) 地点: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会议室(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1段1号)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25人) (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听证参加人4人; (二)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听证参加人3人; (三)被征收人代表、公众代表8人; (四)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测绘机构听证参加人4人; (五)政府职能部门听证参加人6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1人)。 四、报名要求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反映意见; (五)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办法 从2020年12月2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方式,填写《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下午17时 报名地点: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13室 六、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凭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参加听证会。如报名人数较多,将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听证参加人;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七、报名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人:刘央 联系电话:0826-2335039 邮箱:1127527667@qq.com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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