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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举行《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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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充分保障群众对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相关修订内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决策的民主与科学,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安府发〔2019〕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举行《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
一、听证事项:本次听证主要围绕《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相关内容进行。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4日上午9时(星期一)
地点: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会议室(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1段1号)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25人)
(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听证参加人4人;
(二)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听证参加人3人;
(三)被征收人代表、公众代表8人;
(四)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测绘机构听证参加人4人;
(五)政府职能部门听证参加人6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1人)。
四、报名要求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反映意见;
(五)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办法
从2020年12月2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方式,填写《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下午17时
报名地点: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13室
六、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凭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参加听证会。如报名人数较多,将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听证参加人;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七、报名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人:刘央
联系电话:0826-2335039
邮箱:1127527667@qq.com
附件:1.《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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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8 11: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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