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3 10:18 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多则与疫情相关的“返乡公告”谣言在网络上流传,内容均大同小异,只是在“返乡日期”上略有差异。浙江、广东多地公安发布警情通报,对散布谣言者作出处罚。
12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接网友反映,发现一则落款为余杭区乔司街道的“返乡公告”在网络上传播。该“返乡公告”编造了“受疫情防控影响决定于2020年12月15日(农历十一月一日)所有外来人员无本市定居人员开始返乡,十五日内全部返乡”等虚假信息。经调查,该虚假信息内容系一服装企业员工刘某与同事李某出于“恶搞”的心态编辑制作,通过微信转发他人,在一定范围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已对刘某、李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浙江省苍南县公安局龙港分局官方公众号12月1日也发布了一条相似的消息:落款为温州市龙港市政府的“返乡公告”编造了“受疫情防控影响决定于2020年12月29日(农历十一月十五日)所有外来人员无本市定居人员开始返乡,十五日内全部返乡”等虚假信息。龙港市公安局对林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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