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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和木怡家业委会、物业沆瀣一气、一手遮天,望政府部门主持公道,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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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5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广安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领导:

和木怡家小区,位于广安市城南建安北路79号,共4栋电梯楼,住户近800户,小区活动面积小,典型的“人多地小”,且配套设施极少,物业费1.2平米。因为小区综合配置低,物业服务管理质量水平低下,一直以来,小区广大业主普遍觉得物业费过高,与该收费水平严重不符,希望降低物业费或重新招标新物业公司。但是,现行业委会却与物业公司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对广大业主诉求置若罔闻,在小区一手遮天。

和木怡家现行物业公司叫四川佳家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属于所谓的二级物业资质,其服务质量水平如何?举个例子,今年(2020年)9月初,早上上班、上学高峰期,和木怡家突然停电,电梯随即中途停止正常运作,导致1栋、4栋等楼栋不少业主被关电梯,最短的1小时18分钟、最长的接近3个小时,其中不乏有年迈老人、感冒小孩!原因为何?因为物业公司的发电机生锈且没有油,无法及时启动应急电源!最扯的是,为小区服务的国家电网公司提前至少一星期通知了会停电,物业公司居然不知道,更甭提采取应急预案。当日,120救护车、110警车都来了,此事引起了广大业主的公愤,因为差一点闹出人命!

该物业公司的其他各种大小问题,不胜枚举,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

和木怡家小区与该物业公司的合同本已到期,广大业主希望降低物业费或重新招标其他物业公司,但号称代表业主的业委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得到过半业主授权的前提下,私自与该物业公司续签合同,收费标准还是1.2元,对广大业主的呼声装作没听见,说这其中没有勾当,谁会相信。

我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所谓的“双过半”原则。

对该法条解读,选聘物业公司是业主大会的权利,按照双过半原则通过决议后,才由其执行机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甚至某些小区的《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方式都有细致的规定,比如要求合同文本必须先在小区公示,再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然后授权业委会签订。

很显然,和木怡家现行业委会违反了我国《物权法》,其与佳家乐物业公司私自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有业主在业主微信群里找业委会负责人之一的罗川理论,罗川却大放厥词“有本事去纪委告我们啊!”

2020年10月28日,在广大业主的呼吁下,业委会终于决定召开业主大会,因为需要选举所谓的第二届业委会成员。大会召开期间,有多位业主提出“降低物业费或重新招标物业公司”“公开账目明细”等合理诉求,得到在场广大业主一致认可与拥护,最后广大业主达成普遍共识,即“物业费降到0.8元,现行物业公司愿意做就做,不愿做就重新招标”,但是业委会却奇葩与物业公司共同反对,公然站到业主对立面,这样的业委会能够代表广大业主吗?这不是公然狼狈为奸吗?所以,一气之下,广大业主决定不投票选举所谓的第二届业委会成员,因为还是那帮不能代表业主只顾为自己谋取私立的现人!明眼人一看便知,物业公司反对降低物业费,是因为收入少了,业委会反对降低物业费,是因为回扣少了,所以,他们是不折不扣的利益共同体!

见选举不成,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周家巷居委谋划私下里忽悠不知情的业主签字,以不记名方式打勾决定,广大业主看破了他们的阴谋诡计,不愿意签字,他们就让目不识丁的老人或者不懂事的小孩(比如3栋3楼有一家的小孩只有12岁)打勾,甚至直接伪造(因为直接打勾就可以),企图以此达到目的。连我们的国家主席都要按照我国《选举法》,通过召开人大会议,走合法程序,公正公平公开投票选举,这些人为了捞钱,公然藐视、践踏我国《选举法》,不召开业主大会,通过这种暗箱操作的方式选举业委会,简直是目无王法,与我国提倡的依法治国大政方针背道而驰!

经了解,以伍桂琼为首的现行和木怡家业委会成员,有一个所谓的“花桥帮”,其老公之前在花桥担任公职,该“花桥帮”在花桥时,就作威作福,目无党纪国法,臭名远扬,现在又想盘踞和木怡家小区,一手遮天,牺牲广大业主利益,中饱私囊。

最搞笑是,和木怡家的有些业主,竟然无法进和木怡家小区的业主微信群,因为他们曾质疑、揭露或痛斥业委会与物业的可耻勾当,被拉入黑名单!

另外,广福街道周家巷社区居委,与和木怡家业委会成员关系暧昧,或存在不可告人的勾当。举例说明:2020年10月26日,以及在这之前,有和木怡家业主到周家巷居委反应业委会与物业狼狈为奸、侵害广大业主的利益,居委接待人员态度傲慢、闪烁其辞,对业委会过于偏袒,最后敷衍几句,把业主们打发走了。业主们前脚一走,业委会的人就知道了,然后负责人伍桂琼就带人匆匆赶去居委,还口出狂言“还去居委告我状,有本事去市政府告我啊!”这不是有人在通风报信吗?2020年10月28号召开业主大会那天,有业主想要仗义执言,揭露业委会面目,众目睽睽下,被居委抢夺走话筒,居委为何要这么做?为何不准业主发言?还有,搞私下不记名签字投票,也是居委、业委会、物业三方密谋出来的方案,居委作为政府部门下属单位,难道也不知晓我国《选举法》《物权法》?难道都是一群法盲?而且,据悉广安市中天国际小区有业主也在联名反映周家巷居委与该小区业委会、物业存在利益输送,这也证明本小区不是“孤证”!

为何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呢?因为本小区业委会不召开业主大会,就私自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这其中是否存在利益勾当,严重值得怀疑!这与重庆市江北区中德阳光花城小区之前的业委会(现已服法)情况高度相似,该小区原业委会也是不召开业主大会就私自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受贿3.5万元,后来经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取证,以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第一款中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将其逮捕,没收受贿金额3.5万。所以,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因为我们普通业主不是执法人员,没有相关权力调查取证!

综合而言,和木怡家现行业委会涉嫌践踏、藐视我国《物权法》《选举法》,并极大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恳请广安市相关政府部门介入调查,为人民做主,为和木怡家小区广大业主主持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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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广福街道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12月22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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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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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7 17: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2123蓝天白云”网友:
            您好!区舆情中心已收到你的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单位调查处置。祝你生活愉快!

                                                                                                             广安市广安区舆情中心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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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2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社区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全程指导和木怡家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协调,物业公司承诺在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的同时,优惠小区业主1-2个月物业服务费,让利于小区各位业主。
                                                                                                                               广安市 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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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5 18: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2-15 18: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没人回应你,就看我偶像谢哥敢不敢。

发表于 2020-12-15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内幕 关注了 有关部门应该介入调查
发表于 2020-12-15 20: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2-16 02: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业委会违法,就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小区是居民自治,这里发帖谁也管不了。

发表于 2020-12-16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fly7538425 发表于 2020-12-15 18:50
大内幕 关注了 有关部门应该介入调查

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暗通款曲,盛行很久的潜规则了,见怪不怪。但这个禾木怡家的物业管理处明显是做得太过了,只管收钱,不管事,这样的物业如果不转变,业主们团结起来把他打出去。

发表于 2020-12-16 20: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某个物业上班,之前有个广安还比较大的小区的业委会的人找到我们说他们负责把原来物业公司闹走然后让我们进场他们占干股共同经营,可惜最后没成功

发表于 2020-12-17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发表于 2020-12-18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钱在你包包里面,合同到期了,你不交钱难道他还免费在这里搞呀,发帖还不如全体业主团结起来玩撵狗的游戏。
发表于 2020-12-18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呢,你妹1块2都高呀,广安有个小区收的2块2,我晕,真是乱行市呀。是该该治理一下了。
发表于 2020-12-20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20-12-20 20: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现在买房子,不仅要看开发商,还要看物业

发表于 2020-12-22 09: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20-12-2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2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广福街道的关注与协调,但是,问题的核心,感觉你们还是没有搞明白!
1.和木怡家与现物业公司的合同,去年就已经到期,现业委会没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召开业主大会,获得“双过半”业主授权,就私自与物业公司续签合同,程序不合法,也没法理依据,难道我国《物权法》写着玩的???

2.周家巷居委、业委会、物业,三方态度暧昧,是否有利益输送,严重值得怀疑!街道去调查了吗?了解了和木怡家的主流民意了吗?

和木怡家广大业主的诉求很简单,按照我国《物权法》,召开业主大会,公开公平公证招标物业公司,进行评选。满足这诉求很难吗?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2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 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

既然贵单位是如此态度与立场,那我们只有:1.向更高一级的区 政 Z 府 F反映情况;   2.拒绝缴纳物业费,因为业委会与物业违反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

发表于 2021-1-28 22: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住了几年了,物业一次电话都没打来过,除了催收要物业费的时候,业主群是个什么鬼?还有这个玩意,身为业主太失败了,不了解有这么秀的东西。
再说,物业服务确实撇得很,相当于全体业主缴了费,请了几个老大爷看门,而且小区这个门是随便来个人喊上一句“师傅,开哈门也”,然后就开门了,也不管你是业主还是其他人;各栋楼的门禁从来没用过,一直敞开,更可笑的是二栋还有个消防通道,墙上打了一个门框,没得门;小区车库,那是只能卖,没买车位不准进哦,现在好点了,还可以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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