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感谢你的留言,现对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你之前已经向我局等相关部门反映过此项问题,我局也责成九龙堰还迁房项目(即岳池县东湖中央商务区安置房)建设单位按程序委托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单位(南充恒瑞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对你的房屋楼板进行了质量检测鉴定,并出具了《技术鉴定报告》,其主要鉴定结论为:岳池县东湖中央商务区安置房C栋19层1904#房屋楼板裂缝属于砼在凝固过程中收缩造成的非结构受力裂缝,裂缝经处理后,能满足原设计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要求。建议按照《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要求进行修复处理。但是你并不认可此鉴定结论并拒绝施工单位进场整改。后经与你协商并征得你同意,该信访处理方案为:由你从《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检测分会会员单位名录》选取一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岳池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全程监督,待鉴定结果出具,依据鉴定结论及整改方案逐一进行整改,整改后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确保房屋质量安全。10月27日,你从《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检测分会会员单位名录》选定了四川中水成勘院工程物探检测有限公司,我局相关股室赓即会同岳池县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该检测公司取得联系,因该检测公司承接业务较多,而公司人员有限,无法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场检测。经多次与该检测公司对接争取,12月14日,我局相关股室、宏宇城投公司及检测公司工作人员到你信访房屋进行检测,在察看现场时,你提出必须按你的要求进行检测,由于你提出的检测方法会严重破坏主体结构,检测人员向其公司负责人作了请示,公司负责人回复不承接本次检测工作,随后我局工作人员向你电话告知了检测公司的回复意见。因你个人原因导致本次检测未能进行,鉴于你对房屋质量仍存在疑虑,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我局仍将持续跟踪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加强与你的沟通解释,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按程序解决你反映的相关问题。
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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