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历史时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监督执纪的专责机关,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为“十四五”良好开局、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依规依纪依法,强化协助配合,抓住“关键少数”,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开展日常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实效性,撬动监督“全覆盖”。 二是严查重处腐败问题。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用好用活纪法两把尺子,强化执纪执法协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早发现、严惩治,不留情面,越往后执纪越严;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三是加大巡察覆盖面。采取延伸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加大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村、居的巡察全覆盖。并加强与司法机关、组织部门的监督链条,以“四两拨千斤”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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