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断转变和改进工作理念和思路。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战略及策略,坚持把握规律性、提高前瞻性、增强预见性,由应对式的被动的反腐转向有预见的主动的反腐,由不变应万变式的静态反腐转向紧贴经济社会政策和发展进程的动态反腐,由事后查处的补救式反腐转向事前、事中、事后的预防、控制和惩治。主动适应群众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的新趋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努力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抓住群众所思所忧所盼的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从侧重监督管理向监督和服务并重转变。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是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直接体现。
三、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应该坚持与时俱进,推进工作创新,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规范中介组织管理,更多地采用市场化、货币化的方法来解决腐败问题。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大力推行各项公开制度,实现由一般公开向实质性公开转变,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和结果公开并重转变,由内部公开向社会公开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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