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7月在成都摩尔龙办理了一笔房产抵押贷款,当时由于生意上出了点变故,急需资金周转,没能到正规银行办理,轻信了摩尔龙的广告宣传,导致我现在即将面临无家可归的结果,我上有70岁的老母亲,下有五个月嗷嗷待哺的婴儿,如果流落街头,我们这一家人该何去何从,所以在此我恳请媒体关注,跪求版主顶帖,希望能得到社会舆论关注与支持,还我全家一个公道,跪谢!!!
2018年7月,我用我自己位于高新区桐梓林附近的一套全产权住房,向成都摩尔龙办理了一笔抵押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88万元(事后才知晓,摩尔龙根本就不具备放贷款资格)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被摩尔龙要求办理一张新开户的工行银行卡来作为放贷还贷的专用卡,银行卡办理好之后,摩尔龙以放款保障为由,让我把银行卡连同密码一起交由公司保管,直到贷款成功放贷到账,摩尔龙工作人员立即分两次,从我的银行卡上秘密划扣了共计人民币84170元(摩尔龙之后解释说是放款手续费)贷款期限是一年,中途我按贷款合同还本金两次,共计235768.38元,然而到期时对方要我偿还的金额是72万元整,为此我拒绝了还款,聘请了律师与之对簿公堂,整件事情摊开了才知道,摩尔龙根本就不具备放贷款资格,摩尔龙是联系了另外一家叫北京中航信托的公司发放的贷款,而这笔贷款的发放还牵涉到一份反担保合同,又牵扯出一家叫北京厚泽金融担保的公司,所有合同都是在摩尔龙公司诱导下签订的,事前并没有告知我是有另外的公司,我也不知道签订了反担保合同根强制执行公证书,拿过来都是一堆格式合同,我本人也不具备识别分辨这些合同的能力,这一系列的套路只是为了把我的房产事先进行强制执行公证,这是典型的多家公司参与,以各种手段,虚增贷款成本,收取砍头息,违约金等手段,让借款人根本就还不起他们的钱,以至于最终占有借款人房屋的这一目地。相关证据已在(执行裁定2020川01执复541号)案件审理中,提交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是只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还我该还的部分,也警示大家贷款一定去正规银行。
案子从2018年开始,这期间我不断的在各个部门奔走,申述,去过锦江区公安局刑警大队,锦江区公安局经济犯罪调查中心,锦江区公安局督院街派出所,锦江区公安局合江亭派出所(因为涉案单位在锦江区),省司法厅,律政公证处投诉中心等多家单位,都是互相推诿,踢皮球,直到最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放贷方提供的这个强制执行公证书,认定我在这个环节应该被执行房产来偿还对方的欠款,据了解我现在要还给对方人民币一百万元,法院在判决书上说,关于本案涉及到的套路贷问题,应向公安局机关报案,并限定我本月15日必须搬离(法院张贴的执行令居然也没得日期,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贴出来的,这么严谨的事情,怎么会没有日期呢)我收到中院的裁定书后,也立即按法院的要求对涉嫌套路贷的公司提起了诉讼,法院也受理了,法院说只是还没分配到具体承办的法官手里,所以我没得理由提出暂缓执行房产,除非由办案法官向执行局提出申请。还剩最后几天时间,我愧对我的老母亲还有我的妻儿,我不知道这一家人该何去何从,是不是只有以结束生命来换取各部门的重视
法院说移送公安机关调查,是不是表示我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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