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以上,有几点可以说明,广安区建设局
一是为了不拿过渡费,消防无水,没有通过综合验收就交房,完全不顾老百姓的安危,而不急急解决消防无水的问题,一拖就快2年,这就是监管部门所做的吗?是否维法?
二是为了收钱,无所不能,测绘报告都没有,是以什么依据收取,是否维法维规?
三是公摊面积分摊,是否公平,是否透明?
四是测绘的数据是否真实?
五是小区接房快四年了,所有是否全部验收了,是否合格?
六是按拆迁协议,没法协议注明办理,是否为约?
七产权办理,按协议(第九条)接房两年内取得该权属证,2017年接房,最晚就是2019年底办好,但区建设局,却一直不按协议办理,是否为约?
八产权办理名字问题,协议上以注明,不能实现,不是我们老百姓的责任,是你们政府部门的责任,你们不依法,依规拆迁,难道不该负责吗?
九车库问题,棚户区改造,是惠民工程,车库也是配套设施,小区住户有使用权,为什么不交付,或是其它原因?请广安区建设局领导们,晚上来小区看一看,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可以开几辆车进小大门口,如果出事是否你们建设局负责?
其它等下回在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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