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条例》要讲政治,把对党忠诚贯穿于选举始终。地方党组织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在学习新条例时,要务必深刻领悟《条例》修订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只有学得真、学得深,才能用得好、用得实,才能讲好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才能把讲政治落到实处,才能把对党忠诚贯穿于选举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实现为党和人民事业选好人用好人,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学习贯彻《条例》要讲担当,把知行合一贯穿于选举始终。修订的《条例》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新”, 体现了新时代对规范完善党内选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在严格代表条件、明确选举单位划分、优化代表结构、规范产生程序等方面也作出了新规定。要立足岗位,肩负责任,于“千军万马”中为地方选出适应新时代发展、与地方实际相匹配的党员干部,使地方党委整体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学习贯彻《条例》要讲纪律,把风清气正贯穿于选举始终。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决不能触碰。要汲取经验教训,多敲警钟,多打预防针,增强免疫力,防微杜渐,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多听党员和人民群众意见,运用好现代科技手段,广设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举措,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不正之风无处可藏。“把地方党委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选举好地方党组织事关地方党委建设,要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持续推进地方党委建设,更加畅通“中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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