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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狼夜话(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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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9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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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狼头长啸(来自豆瓣)
来源:https://www.douban.com/note/792109001/


今(19日)晚,《李狼夜话(236)》的话题,显得有点儿“月黑杀人夜”般阴暗面沉重。这是因为今日晨,“首都网-千龙网”发布的《四川师范大学庹继光教授跳楼自尽,曾实名举报官员蒲发友滥用职权》这一噩耗,令人万分愤慨:“人妖颠倒,黑白混淆;正不压邪,天理难容。法制何在?!”


首都网-千龙网的报道称,2020年10月,庹继光曾实名举报某官员滥用职权、暴力拆除公民合法房产。据可靠消息: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庹继光教授,1月18日早在四川师范大学田家炳大楼跳楼自尽。默哀!


某知名学者称,认识庹继光教授多年。他本人还是律师,兼有新闻和法律双重背景,相信他反映的问题能够引发当地有关方面的调查,毕竟“群众利益无小事”,何况是两套住房。


庹继光(笔名马知远),文学博士,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法学博士后,四川师范大学教授,四川师范大学251重点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主要从事传播理论、文艺与传媒研究。


笔者与四川师范大学传媒学院的某些领导人和教授颇多交集,所以对另一大学——四川大学的庹继光(马知远)先生的人品学识也较熟悉。正因如此,笔者在哀悼马知远先生的同时,诚挚地祈愿他老弟先去天堂享福,深陷红尘中的本老哥也许不久将追随而至相伴左右。


庹继光(马知远)先生于2004年四川大学文艺学专业文化与传媒方向博士毕业,获文学博士学位,后进入四川师范大学任职。2005年9月至2007年6月,转上海复旦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07年9月进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科研工作,2010年6月出站。


2007年,庹继光(马知远)先生被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2009年9月以优良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他生前兼任复旦大学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研究国家创新基地兼职研究员、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评审专家、执业律师。


庹继光(马知远)先后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多项,出版专著、合著和编著《中国当代传播理论体系分析》、《法律传播导论》、《奥林匹克传播论》、《转型期中国西部报业发展研究》、《法治视野下的司法传媒和谐论》、《公正审判权视阈下的传媒介入监督研究》、《文化产业法律服务导论》《文化产业和文化走出去法律服务指南》、《土风巴韵:土家族传播研究》《体育传播论》等论著。


其中,庹继光(马知远)的《法治视野下的司法传媒和谐论》获得四川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中国当代传播理论体系分析》获得四川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优秀奖、《公正审判权视阈下的传媒介入监督研究》获得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优秀奖、《法律传播导论》获得四川省教育厅第七届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


述至此,笔者在吊唁庹继光(马知远)教授之际,同时向新闻界、教育界、律师界的正义精英朋友们大喝一声:“庹继光(马知远)教授虽死的壮烈,但可敬而切不可学!”


因为狼性十足的本笔者,若是为了正义为了民生而战,那么尽管被打掉了狼牙、被砍去了狼爪,也要面对黑恶势力浴血奋战到底,直到流尽最后那一滴热血。当然,本笔者绝不会走自杀之路,这只是懦夫之路,刚毅勇武者绝切不可重蹈 覆辙!假如我非正常死亡了,那定是被黑恶势力所害,而勇武异常的群狼定将为我伸张正义,将害死我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全部绳之以法。不信,就请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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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9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www.mala.cn/thread-16082760-1-1.html
发表于 2021-1-20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可靠消息: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庹继光教授,1月18日早在四川师范大学田家炳大楼跳楼自尽。默哀!
发表于 2021-1-20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笔者在吊唁庹继光(马知远)教授之际,同时向新闻界、教育界、律师界的正义精英朋友们大喝一声:“庹继光(马知远)教授虽死的壮烈,但可敬而切不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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