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李雨涵,身份证号码5113221****8824,是四川省南充市茶盘乡四大队五队一个村民的孙女。
下文,我想披露一件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件,我不想这件“小事”继续困扰年迈的长辈,以及自己的正常生活了!这样的“事件”,也许正在中国和谐的大环境下的阴暗角落,滋长丛生!
如果我选择被迫闭嘴,息事宁人,
那么,未来我们社会的发展,法治的推进,都只是庙堂之上的歌舞升平。
后文,我将尽量秉持客观的态度讲述这件事,如果,行文中有词不达意或者法律、政治层面上,理解的偏差或是术语的不专业,还望谅解。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现在在县城这样的城市还可以有这么嚣张的家庭?及这么无视党纪国法的政府部门。
首先:我要对案件发生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营山县公安局}发出合理的疑问:
1、执法的透明性、公正性何在?
2、公民的监督权何在?
3、案件中是否存在官官相护,“保护伞”猖狂嚣张、为乱群众的情况存在?
我的诉求:
1、 相关部门,重新审理案件,给到公正的处罚结果(对于对方当事人,行为如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应有的治安拘留)
2、 对方当事人的诚恳道歉
3、 根据法律法规,得到合理范围内,我应有的物损以及精神赔偿
时间:2019年6月22日-6月24日
地点:四川省南充市茶盘乡
案件性质:邻里纠纷上升到语言肢体暴力
问题关键点:认为当地公安局执法存在不公
案件人物梳理:我方当事人——我(李雨涵),我的姥姥姥爷;对方当事人——贾慧(女,邻居老人子女),王平(贾慧老公),贾英(邻居老人子女,户口所在地南充市市委大院工作单位南充市天府银行旗下金融租赁公司高管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员),一男(至今派出所不肯告知身份),贾国定&周代清(邻居、老人)实际回来7-8人 有南充市工商联贾强明 南充市交通局贾琼
6月21号
下午四五点,孙女辈的我从外省回到茶盘乡,因为我9岁离开本地,后续很少回来,后面自己工作之后常回来看望我的姥姥姥爷,因为我从小是被他们养大,为了给养育我的长辈提供更好的生活,缺少了很多陪伴。但我从未想过有一天的回家等待我的竟然是一场莫须有的邻里暴力冲突!我到家之后,可能是因为和姥姥姥爷沟通中语气有些凶,他们非常不明白我发火的原因,以为是我妈妈跟我打电话说了关于他们跟邻居(周代清家里)发生过争吵,我才回来的,此时我一头雾水,就顺口问了一句:“关周爱琼(我妈妈)&周代清(对方当事人的母亲)什么事情啊?”就这一句话当中有对方的名字 ,被对方老人无意间听见了,以为我在骂她,开始一路飙四川话站在她家阳台持续半个多小时的谩骂。因为我对四川话不太能说的特别顺,再加上骂人的话我也不会,再看在对方是老人的份上,我也不想矛盾升级,就进屋子去了。整个过程我以沉默作退让。
事后我姥爷跟我说也就是我回家的前一天我们家姥姥跟对方老人女周代清发生了口角,随后回去叫了自己的老公贾国定来我家,那会正是吃早饭的时候,贾国定嘴里叫嚣着我不把你家全部弄下去我不姓贾,随后把我姥姥她吃饭的碗都被打在地下,事后我姥爷说,贾家离开这个农村几十年年轻就是如此占着自己在粮店工作在本村一直很霸道。后面才有的村民跟我反应他们年轻生活在本村的事情,现搬回来三年因为修房子要回农村自留地已经吵架打过他们隔壁的邻居。
这也难怪对方老人连夜叫回了她在南充市政府部门工作的子女,开着奔驰奥迪,在凌晨3点纷纷赶回,这架势,让我震惊!
6月22日
中午11点许,贾英(对方老人的子女,南充市天府银行金租公司高层)态度极其嚣张冲到我家,让我向周代清(在阳台上谩骂我的老人)下跪道歉!言语有多难听,在此我不想赘述,期间还揪着并撕扯我的衣服,产生了肢体接触 。我第一反应并未想着去反击,因为家里只有我的姥姥姥爷,怕他们受伤害,只想拿手机去拍摄对方,作为报警的证据,而对方直接抢我的手机砸碎我的手机(手机屏幕当场粉碎损坏)。
我没办法只能下意识自卫,踢了对方一脚,结果遭受到对方男士踢我一脚,以及贾英以手势的表达叫来了另一位男士。在报警当地的城南派出所后,出警所需时间竟然长达近一小时!民警到达后,态度之敷衍就像是菜场遛弯。对于冲突中对方的两名男性家属,连身份证都没询问登记。在现场了解过程中,对于对方女性家属的无端指控以及谩骂,都未作出任何“示意安静”的制止。而对于我在村委会被殴打的现场情况和被损坏的手机,这些“证据”都未做任何记录!
更让人难以想象的一幕是——在他们当着民警的面,将我殴打至倒地(“殴打”是后来县公安局督察办跟我说的),民警都没有对我做出任何保护动作,也未对这种暴力行为作出任何制止动作。文明社会下,刁民与暴徒竟然可以在民警的眼皮子底下,公然挑衅?
最后,以“这事处理不了”为由,草草了事,走了!
6月23日
早上,因我二姨到我家里送早餐,我二姨跟我姥姥说,都姓周就算了,我姥姥说,是对方“周代清”惹事、对方子女贾慧听到“周代清”又无端开始辱骂我二姨,突然派出所来人了(我家都还没报警,我仅作揣测:这一阵来势汹汹的及时雨是谁故意请来的?对比前一日的出警效率,我是否该为此先点个赞?)由于当场第一波觉得我手机被损害我的要求也合理,就说了一句“对方手机都坏了”贾家非常不舒服,不知道何故?随后一名着便衣,看起来是领导模样的人来了,直接开始询问事情的经过。(由于当场未自我介绍身份,事后才得知他是城南派出所所长刘跃如){这波及时雨更及时}在这过程中我提出了我的三点简单诉求:1、向我本人道歉 2、赔偿对方故意损坏的手机。3、对于对方当事人,根据情节给予处罚或像我本人道歉
就这些在我看来的合理诉求,在对方和派出所的“共同调解”下,竟然可以处理到凌晨?!来,让我们再对比第一次,城南派出所的敷衍了事,这次,所长的尽心尽责,兢兢业业值得赞扬表彰啊。
但是,就结果导向来说,事情根本没有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多次出警且惊动所长的情况下,我的合理诉求根本未被满足,道歉+赔偿损坏的手机竟这么难?!
并且,在村委会办公室,我看到所长面前有个本子,上面有我们家人的所有信息,然后对方家人来来回回被询问确没有做任何的个人信息登记,工商联副主席在里面跟所长“聊“了很久,我仅做合理关联,对于我方的身份信息、私人资料,是否被全部透露?
6月24日
一直纠缠到凌晨2点许,对方以老人身体不适叫了120,驾车去接救护车为由想先行离开,我上前想去理论,贾慧从车下跳下来,继续嚣张跋扈的打人,我家里老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再次出现,受不了刺激当场也上了120救护车。
凌晨3点许,我、贾慧、王平(贾慧丈夫)去了城南派出所,就在派出所门口,贾慧以肚子痛为由拒绝进派出所录口供。然后我们三人跟其他两个民警一起去了医院。但对方到医院后,仅做了常规验血,走个过场,愣是在医院长椅呆了一夜。(营山县人民医院可调取资料,证明腹痛一说只是借口。)
早晨,我们再次去到城南派出所录口供,但王平(贾慧丈夫)并没有录口供,直到8月初才录口供,为什么?正常办案流程难道是看人机动调整的吗?
细说录口供的事,1、当事人如果是成年人,他有自己的判断和思考,以及能对自己所言负法律责任的情况下,为什么对方当事人需要非当事人身份的人陪同录口供?(我不了解办案的流程规范,我可不可以猜测,有人想从旁提点一些有利的话术证词?或是和相关办案人员(所长)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2、也是让人极其震惊愤慨的一件事,我们被当场登记身份信息,我理解为是正规流程,而对方的“特权”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对方当事人未被要求记录身份信息。
事过一个月的时候,城南派出所要求调解,本着不给政府找麻烦的心,我心想一个月过去了,只要对方愿意道歉,赔偿手机那么就结束这个纠纷,但没想到在这个时候城南派出所所长以及公安局督察办威胁我妈妈,说你们不接受调解的话,我跟我弟弟都要被抓进去,这件事情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姥姥引起的要回去管教一下自己的家里的老人,我妈妈说别人都擅闯到家里来打人了,公安局说我家院子不算我家,我听完很生气,我感觉这是在碾压我的智商,践踏我的尊严,我拒绝了调解,十几天之后治安办开始给我打电话,说案子交给他们处理了,还是请求我们可以接受调解,这一次治安办的态度让我感受到营山县公安局还是姓中共的,再次表扬一下治安办的人员,这是我在这起案件当中唯一让我感受到营山县的政府部门不是姓贾,有让我感受到都是身为父母,身为儿女的有血青年,但鉴于之前的我第一天报警到第二天派出所所长来,再到立行政案件开始所有的愤怒,我们不愿意接受任何调解了。
在有出警记录仪、事发场地监控探头、当事人口供和若干其他证据辅佐的情况下,用时两个月的结果是因我辱骂对方母亲为由发生的一系例事情,是贾慧判罚500元,王平(贾慧老公)判罚200元,我本人判罚500元,我姥爷判罚200元),且我姥姥因为保护我或是其他硬被扣上的“拦车”行为,竟然被行政警告!也就是说,对方挑衅上门,我挨打,我被辱骂被对方母亲在农村造谣我的弟弟黑社会,我在外面卖淫…我的手机被故意损坏,对方只是行政处罚罚款)。对于对方家属之一,——贾英,竟然没有得到任何处罚!
让我再回顾总结下这位有官位在身的女士,她在事件中做了什么:1、本次事件冲入我家的挑头人,不顾及自己的社会公众形象,用“当官”的姿态咄咄逼人。2、对我的无端谩骂、言语攻击 3、在民警面前动手殴打他人(我)4、故意毁坏我的私人财物——手机(手机购买价值过万,苹果官方维修费用4370元)。
基于以上事实和证据,我先问营山县公安局
1:因我辱骂为由?你们县公安局的办案结案依据是什么?是看人结案写词吗?
2:对于贾英,竟然无任何处罚,合理吗?是不是换成其他人,也是这样的判罚?
上述几点加起来都不违法吗?这是欺负大众的法律知识教育不到位吗?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我想请问,一万元算什么标准?仅损坏财物一项,她就该被拘留了。可如今她依旧“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过着闲适的日子!因我家老人害怕挨打,我妈妈在家从事发住到疫情结束刚离开四川,今年3月份贾英就短信电话威胁我妈妈要搞我在成都的弟弟。
这样的共产党员,是南充市市委大院的特权?
3:贵单位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咬文嚼字给谁找退路呢?告知笔录跟决定书改的你们还是为民服务的公安机关吗?
4:营山县公安局局长陆昌斌,请问你口里的公平公正是对家住南充市委大院的吗?你还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多次,那么这个结论在盖上你们的公章时,你是否知道就这几十个字全部是捏造诬陷我?还是你就是他们的保护伞?
4:贵单位为了偏离方向,给这位市委大院的人找退路,不惜用时两个月,用你们的话说叫我们比查刑事案件还认真,那么请问?案件发生时的在场人为何不录口供?你们下乡调查,为何在我们两家最近的邻居不去做下询问,是因为市委大院的人告诉了你他父母打过这家人因为想要占地所以略过是吗?我看你们的确努力既然还叫了一个从不生活在农村的人做口供然后生活在本村的见证者却得不到你们的询问?居心何在?这么巧这些人都是跟这家有过节的?怕别人说坏话?
再问,四川省纪委监委,南充市纪委监委,营山县纪委监委?你们的职责是什么?为什么一个老百姓的维权之路这么难?南充市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局?我给你们邮寄了举报信,U盘证据,为何一年之后都得不到回应?南充市委大院的人真的这么需要值得被保护吗?
再问天府银行以及金融租赁公司:
在贵单位任职的中国共产党员素养就是这样的?还阻止我们反应情况,不顾及我们民众的利益。贵单位是否仍存在以“保护自己人”的姿态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
如果靠关系可以不留下档案上的污点,那么,在群众百姓心里留下的就是一滩永远擦不干净的污点!
我虽然只是一个来自普通家庭的女孩子,但是当我、我的家人受到不公正待遇,尤其是这样的不公正来自最应当被信任的政府机关单位的时候,我必须站出来,为自己发声、为家人发声。
我这一代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有事找民警”,连儿歌里都唱到捡到钱,“要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
请问,就我遭遇的这一切,以后我还能找警察吗?我的信任已经被动摇了,除了失望就是失望。
如果说,因为有“关系”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我们社会这些年的发展与进步在哪里?!
各地经济是发展了,那文化、与人心最基本的道德道义被抛去哪里了?
谢谢领导愿意花时间看到这里,最后我还想说,这个事件的起因真的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
暂不说“刁民”的行径,
如若,我遇上的有办事公正且有效率的民警,
如若,这个事件中没有“关系网”的包庇与阻碍,
我真的也不想事过快一年的时间精力,在此陈情,浪费领导您的宝贵时间。
我是说如果,尤其在农村,文化教育程度仍有限的环境下,这样的暴力事件再升级,{因为对方家里父母子女都这么蛮横霸道打过隔壁邻居因为想要占对方的地 还有因为贾家父母年轻时一个小孩捡柴拿了对方门口以为不是他家的“树兜兜”跑去对方家里把对方爸爸打了,最后这两家还打了官司 从小父母是这么蛮横的人 养的子女也是如此 我们非常担心农村现在都是老人的处境}导致更严重的伤亡案件,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我现在看到的姑息养奸,无疑是在放任这样的趋势出现!
我真的不希望这样的不幸再降临在任何善良的公民身上。
而这种美好的希冀,只有当正义成为一种坚守,相关部门做到公平公正的时候,才会出现。
最后,再次感谢领导的阅读和关注,感谢大部分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国家公仆,也希望,通过我这次陈情,正义能得到伸张。
希望省公安厅可以严查在这起案件中营山县公安局局长是否充当了保护伞才让案子偏离的这么离谱-。我需要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以及处理结果。
姓名:李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