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问题的 回 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四川麻辣社区反映的关于“2016年农村房屋改建完成,至今4年多了,请问不动产登记证什么时候可以办理,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及第四十一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如您急需办理不动产登记,请带上上述必备要件到县行政审批局3号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我局郑重承诺,将安排专人负责受理该不动产登记工作。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0817-7233526。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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