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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2021年虚构劳动关系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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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w

发表于 2021-2-23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法律咨询律师 https://www.lawtime.cn/beijing
劳动关系是大家在工作之后都会遇到的一个词语,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个词语也有可能不被法律上所认可,这个就是虚构劳动关系一词,我们应该及时的了解相关的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虚构劳动关系是什么罪?以下内容由法律快车在线小编为您整理,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
虚构劳动关系是什么罪:
伪造合同有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罪,那就要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伪造合同,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财务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中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新设立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相关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有关政策规定,我市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后,可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少数无业且准备生育的女士从中发现“商机”,在未实际就业的情况下,虚构劳动关系,挂靠贸易公司、餐厅、理发店等中小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待生育后,向市社保中心申领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目前,接群众举报或市社保中心在待遇审核中发现线索,我局正在立案查处十余宗类似案件,一旦查证属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珠海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个人或用人单位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证件、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处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已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后单位申请为本单位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职工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提供人事主管部门的录用或者调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审核的单位为该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申请设立个人账户所提供的职工养老保险缴存单位,应当与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单位相一致。
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理处将加强对可疑(与其业务规模和业务规律不相符的账户设立)个人账户设立的监控,发现同一单位在一定时间段内(30天内)多次(2次以上,含2)设立个人账户,或者同一单位一次申请设立多个账户(10个以上),将深入单位了解实际情况,发现违规开户行为,移送稽查队。新设立单位其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同时设立,个人账户设立人数不能少于养老保险缴存人数。
在看了上面的内容,相信大家对于相关的概念已经有所了解,在生活中,虚构劳动关系是存在违反条例的,因此大家在遇见相关的事情的时候,应该积极的询问专业人士,维护您的利益。法律快车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专业保障您的利益。北京法律咨询律师 https://www.lawtime.cn/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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