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112|评论: 0

[法律咨询]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满足哪些个条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3-2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在招聘员工的时候都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对于员工来讲,在上班的过程中如果出现受伤的情况,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也是属于工伤的,那么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满足哪些个条件?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重庆律师
  一、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满足哪些个条件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发生工伤能要求精神赔偿吗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今后,患上职业病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些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的劳资纠纷。其中包括: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付劳动者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的以及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等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形成的劳动关系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明确,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有确定的工资性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提供了基本的劳动条件。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请求给予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三、工伤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第一,治疗期间费用和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60日内下达。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员工进行申请的最后期限。
  第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享受的。
  第三,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由单位按月支付。
  以上就是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满足哪些个条件的相关知识,对于员工来讲,在上下班的过程中还是要注意安全,问题一旦受工伤的话,也要及时的找相关的部门来进行认定,如果大家对此有不明白的相关知识,也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长沙律师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