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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光辉镇哨台村六社社长邱志远个人独占群众堰塘款、青苗补偿费等公款[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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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光辉镇哨台村六社社长邱志远个人把持群众拆迁公款和集体公款,至今从不公布账目,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本社群众分享,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民愤极大,我社经常有群众到镇上反映无果。

本家一高辈子找他论理,向他屋外泼了粪,他找派出所将高辈子关了三天三夜,可恶得很,嚣张得很,到处放话说有村上支持他,再告也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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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利益无小事,矛盾不上交,不激化,尽快处置为好。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3-2 12:22
如果反映问题是假的,那就该关禁闭,如果反映是真的,那社长也该关禁闭。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3-2 12:56
赖哥,辛苦了。
发表于 2021-3-2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光辉镇哨台村六社社长邱志远个人独占群众堰塘款、青苗补偿费等公款》网贴的
回   复

网友您好,您于2021年3月2日在麻辣论坛发布的“ 光辉镇哨台村六社社长邱志远个人独占群众堰塘款、青苗补偿费等公款”我镇收悉后高度重视,成立专班进行核实,现作如下回复:
关于“光辉镇哨台村六社社长邱志远个人把持群众拆迁公款和集体公款,至今从不公布账目”的情况,经核实,哨台村六社集体堰塘款一直由镇财政所专户管理,哨台村六社集体青苗费过去由社上领取后存入六社集体账户,自2020年度开始由镇财政所直接存入六社集体账户,六社集体堰塘款、集体青苗费一直由哨台村按照社账村管进行监管使用。不存在社长邱志远个人独占集体堰塘款和集体青苗费的问题。
关于“本家一高辈子找他论理,向他屋外泼了粪,他找派出所将高辈子关了三天三夜”的情况,经核实,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已对此案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再次感谢网友对我镇工作的关注及支持。
此复


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满意(2)
不满意(2)

发表于 2021-3-3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3-3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回复跟没有回答一样,形式主义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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