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540|评论: 0

[法律法规] 怎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办证权利

[复制链接]
hmw

发表于 2021-3-4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汉律师 https://www.lawtime.cn/wuhan
土地承包经营办证权利如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那么怎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办证权利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怎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办证权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方式主要有颁发、补发和换发三种。
颁发的方式,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2)()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
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人民政府补正。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3)承包方持乡()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发包方不得为承包方保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补发和换发方式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经承包方申请,原发证机关给予补发和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出现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等情形的,承包方应向乡()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原发证机关发放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法律快车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武汉律师 https://www.lawtime.cn/wuhan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