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彻底改变了社会风气的判决:彭宇案和…
佚名
一、2006年“彭宇案”:判决的灾难性影响难以估量,且影响至今
一位老人在街上摔倒并受伤之后,彭宇将她送到医院,并给予两百元作为帮助,但老人最后在法庭上状告是彭宇将其撞倒。法庭最终判决为老人应得4万元补偿费用。法官认为,彭宇给老人的钱就是其将人撞倒的证据(法官最著名的一句话影响重大、深远且颇具争议,至今仍产生着巨大的寒蝉效应: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送她去医院?)
曾有人说,救人好比一场豪赌,赢了的就只是平安无事,而输了的就可能倾家荡产!
近十年来,由南京“彭宇案”纠缠而成的心结宛如病灶,一直存在于社会、潜伏于人心,顺势应景不时发作,既是道德滑坡的标志,也是诸多缺德行为的遮羞布和挡箭牌,大家之所以“冷漠”,实在是对世事人情做权衡之后的无奈抉择!
可见今天社会的冷漠,本质上与立法和案件的判决有莫大的关系。
在彭宇案中,彭宇根本无法证明自己无罪,但法律也根本无法证明彭宇有罪,在这时候法院用“有罪推定”的判决看似帮助了那位老人,维护了弱势一方的利益,但此次的“有罪推定”判决持续地在社会发酵,一定程度上,你能说当今社会道德沦丧、社会人们的自私冷漠不是被逼的吗?
二、布鲁塞尔法院:一个产生了巨大正向历史影响力的判决
与我国彭宇案的判决相反,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一名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露台受重伤,一名男子路过时发现了伤者,并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之后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报警后离开。但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记录了下来,于是警察成功地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
最后,在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作出了该男子无罪释放的判决。
当时法官的判决理由是这样说的: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务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所以从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仅仅是单纯地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和传承。
南京法官: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送她去医院?
比利时法官:我宁愿看到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两个案例,必然造成两种结果。
比利时的结果可以想象,而中国的结果我们也都看到了,而且隔不久就看到一次,年复一年!
而且人人都有心无力、无可奈何!
事到如今,后果已无可挽回,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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