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居电站违规放水,冲死三人还想抵耐。相关负责人员良心何在,难道不怕遭报应。我详细看了嘉应急(2020)77号文件,从这个文件看,应急局没有多大责任,如果说有责任就是受了电站方请的什么狗屁专家误导,并且应急局仅仅是个向嘉陵区人民政府的请示,没得到批复。其二应急局仅仅是个代章。其三应急局根本就不懂什么开闸放水是否该拉警报,完全是听狗屁专家编的,骗的。并且放水时专家也不在现场,把两次放水瞎编成一次性放水,把明明冲死三个人的大水说成水流量不致于冲死人,完全是睁起眼睛说瞎话,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文中所提到这样文件,那样文件都是地方性的,行业性的,推卸责任的,草管人命的文件。我认为这个报告性的文件完全不能影响电站对死者的赔偿责任。电站不但应该承担本次事故的完全民事赔偿责任,还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人在做,天在看,喊天叫地不管用,只有等着人民法院的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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