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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网购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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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9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购成为家家户户都会选择的购物方式之一,但网购也带来很多纠纷,当网购的产品产生了质量问题,买方和卖方身处两地,由哪边的法院管辖纠纷呢?今天找法网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网购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的相关知识。银川律师
  一、产品责任
  产品的使用人、消费人因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向生产者提出索赔要求,也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索赔要求。后果是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给予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反之,是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原因而由产品的生产者给予赔偿,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二、网购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对于质量纠纷,如果属于侵权行为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质量纠纷属于违约责任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证据保存
  面对市场上伪劣假冒商品屡禁不止,消费者选购商品及消费后一定要索要消费证据。消费证据包括四个方面:发票、保修卡、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对此,消费者一定要当索取并妥善加以保存。
  发票--按照法律规定形式制定的写明支付一定货币金额的证件。发票的形式和内容必须有效,它是行政、司法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首要条件。发票的内容包括经营者和客户的真实名称、购物当日的时间、商品规格、数量、价格、经营者的公章、销售单位经手人的签字或盖章。如果商家提供的票据不正规或没有加盖公章,应该拒收。
  从以上可以看出,我国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在法条中规定的产品责任的管辖范围地很广,消费者可以选择对自己有益的地方提起诉讼。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网购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的相关知识,如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小编。上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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