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7765|评论: 0

1997年9月24日的宜宾监狱“越狱事件”,你记得吗?过了23年,越狱罪犯抓到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3-12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但凡有点资历的政法干警应该还记得,23年前,在四川宜宾监狱发生过一起震惊全国的“脱逃事件”。1997年9月24日,服刑人员李学兵、刘某某(已判)、郭某某(已判)三人从宜宾监狱脱逃。当时,这一消息震惊了公安部和司法部,随后一场大规模的搜索行动在全城悄无声息展开。
李学兵、男、1975年出生、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因犯抢劫罪,于1994年7月13日被宜宾地区(现为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1994年11月18日投入宜宾监狱服刑改造。
但是,1996年9月19日,李学兵在服刑期间逃脱犯罪,于1996年12月30日被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合并原判无期徒刑,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想到,李学兵不思悔改,竟然在1997年9月24日伙同狱友再次脱逃。
这次,李学兵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在此后的23年间杳无音讯,其家乡甚至传言他早已不在人世了。
但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管是什么情况,都必须以“眼见”为实,必须给公众一个交待!20多年来,司法机关抱着这样的信念,始终没有放弃对李学兵下落的追查。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各级各地公安机关不懈的努力下,隐名埋姓多年的李学兵在2020年9月25日,被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公安机关抓获。至此,他整整脱逃了23年之久。
随着李学兵的交代,发生在1997年9月24日的宜宾监狱“越狱事件”真相大白,原来那天李学兵伙同罪犯刘某某、郭某某预谋后以吊绳子、翻围墙的方式从宜宾监狱脱逃……
23年来,李学兵先后流窜于昆明、广东、深圳、汕头、珠海、福建等地,以打工为生,其间花5000元购买了一张叫“杨建”的身份证使用。
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学兵服刑期间不思悔改、为逃避刑罚处罚,再次从宜宾监狱脱逃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6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脱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热点访问


转载自宜宾爱心网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62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