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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市交警一大队,在什么情况下暂扣驾驶证、行驶证?[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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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在广安市交警一大队出了一小交通事故(擦挂),交警出警只来了一个交警到达现场,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警官证,暂扣了机动车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暂扣证件应当有2名及以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交警在场,未出具暂扣通知书,也未告知联系方式,害得打电话咨询广安市交警一大队、二大队才知道事故处理的地方),但未暂扣摩托车的相关证件(该摩托车若是机动车,涉嫌无证驾驶,该摩托车若是电动摩托车,驾驶人未满16岁,学生,未戴头盔,也属违法驾驶)。请问广安市交警一大队暂扣了机动车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机动车开走就涉嫌无证驾驶了,这不是在为难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吗?请问广安市交警一大队,在什么情况下暂扣驾驶证、行驶证?暂扣驾驶证、行驶证是否出具暂扣通知书?请交警依法文明执法,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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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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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2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2222222”: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大队已知悉,但由于文中未提供该事故的详细信息,暂无法对您所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核实回复,欢迎您到大队当面沟通,大队会就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具体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车辆在发生轻微擦挂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应自行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留证,并快速撤除现场恢复交通,后在协商一致情况下,通过车辆保险走快赔流程;若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约定一起到辖区交警大队凭现场照片作事故责任认定。对应当自行撤除现场而未撤除,造成交通拥堵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我大队路面执勤人员在发现和处置此类事故时,也会引导事故双方通过上述流程对事故进行快速处理,若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路面执勤人员会将搜集的信息和证据移交事故处理中队按程序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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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2 13: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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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3-12 14:34
@广安市交警一大队

发表于 2021-3-12 15: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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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3-12 15:52
机动车没被交警处罚,出警的警察和出具事故认定书的警察都还可以,离依法文明执法还有差距,期望广安市交警一大队出来依法规范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3-12 18:13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步骤安排,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思想要到位,以最坚定的决心全面投入本次教育整顿。要按照《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方案》要求,迅速行动,突出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抓好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行动要到位,以最有力的举措推进教育整顿。要坚持党的领导,突出领导带头、压紧压实责任、抓好宣传引导统筹协调推进,组织要到位,确保以最过硬的作风抓实教育整顿。

会议强调,开展教育整顿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最过硬的作风投入教育整顿,坚决打赢这场铁腕治警、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努力在教育整顿中纯洁队伍、接受考验、转变作风、提高素质,实现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3-12 19:11
广安交警一大队的回复属问牛答马,问的是什么情况下暂扣驾驶证和行驶证啊?暂扣驾驶证是否开具暂扣通知单

发表于 2021-3-13 10: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你当没有想明白,私底下拿几百就可以解决的问题是不可能免费解决的

发表于 2021-3-13 11: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3-13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交警一大队的 网络回复人员的业务能力还需要加强学习啊。  没有正面回答楼主的提问,是不想回答,不屑回答,还是不知道回答。这个小的交通事故,不管是楼主的问题还是摩托车的问题,谁的责任,这个是可以公证评判的。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3-14 09:01
交警依法文明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3-15 10:45
广安骑摩托或电动车的不戴头盔太普遍了,交警该依法治理了,有法不依,处罚不严,导致交通违法普遍存在

发表于 2021-3-15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处理方式就是这样,直接把证收了,各人后面去处理,也有可能不属于扣证,可能属于登记保存类似的。

发表于 2021-3-16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3-16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广安这边的交警是不是都是这种工作方式。有次也是在广安出了点交通事故,交警办事效率还是很快,上来就问谁开的,证件拿出来,马上把证收了,接着交警拍完照喊你自己过后去交警队处理,全程就是这么简单干练。去的时候已经都有好几起处理事故的。全是证被收了的,有些是剐蹭,有一起是三车追尾。在广安以外也看过几次处理事故,基本上都是现场划分责任,但是不都带人伤。可能人伤的是应该扣证。

发表于 2021-3-16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AAAA你得摇 发表于 2021-3-16 17:50
不知道广安这边的交警是不是都是这种工作方式。有次也是在广安出了点交通事故,交警办事效率还是很快,上来 ...

当时可能跟情况差不多,是前面两年了。全程没有出具任何通知书,或者联系方式,地址。就一句话自己后面来交警队处理。还好事故地点是本镇,如果是在广安区,可能一样的找不到地方处理。可能他们就是这种工作方式,搞成习惯了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3-18 11:30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4-14 17:24
经我局交警部门办理,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于2021年3月7日驾驶小型客车在广安区建安北路隧道路口与龙某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因龙某某系未成年人,我局交警部门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其本人也承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再驾车,父母也同时作出了保证。我局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已向您解释答复。同时,我局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城区电动摩托车的管理,维护城区交通秩序。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市公安局 2 021年4月9日

发表于 2023-8-15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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