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据中国之声消息,近日,山西运城盐湖警方针对“非法扣押23根金条23年”一事作出回应,称已收到当事人代理律师邮寄的国家赔偿申请,正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事情还需回溯到1998年,当年35岁的山西运城市民张某某由于手头的黄金首饰被戴久了有点变形,于是他决定将全部金饰化开再提炼,想提纯以后再打。
通过入门级的冶炼技术,张某熔化出了23根金条,共计1253.9克。这在当时自然是一笔不菲的财富,于是一直有人联系张某某,试图收购。
据张某某回忆:“也不知道他们怎么知道我手里有黄金,我跟他们说我不卖,只是用来打首饰,他就说那他可以给我看看有多纯。”
想着只是拿去让别人鉴鉴纯度总不犯法,同年7月,张某某决定应邀和一个有着南方口音的人见面。然而出人意料的是,等到张某某夫妇如约带上23根金条后,一到现场他们反被人控制了。“黄金还没露面,他们就说我们倒卖黄金,就把我的黄金扣留了。”
前来扣押的人中,其中有一个自称是公安局的办案民警。他们将张某某夫妇搜身搜包发现黄金之后,就将他们夫妇二人带到了运城市盐湖公安分局。
被带到盐湖公安分局之后,有两名民警给他们出具了扣押黄金的一张白条,上面只有办案民警的签字,没有加盖公章。缴纳了8000元罚款之后,张某某夫妇恢复自由,然而黄金却没有被归还。
当事人怀疑被“钓鱼执法”
未被归还的23根金条就像长在肉里的刺,一直又深又硬地扎在张某某心口。此后十多年时间,张某某不断向盐湖公安分局以及上级公安机关讨要说法,最终只被警方分两次退还了7000元罚款。
无数个辗转反侧的深夜,张某某总在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钓鱼执法”了,因为被抓的只有他们夫妇二人,多次主动上门发出邀约的南方人则没有被抓。
张某某称:“如果我犯法了,应该告诉我犯了什么法,罚八千块钱就完事了吗?如果我没犯法,为什么要罚我钱?我合法持有的黄金为什么要非法扣押,为什么一直不归还?”
张某某还表示,运城盐湖区纪检部门也曾对这起事件进行了调查,并通知他已经对非法扣押黄金的四名责任民警进行了相关纪律处分。
但让张某某疑惑的是,罚款退了,也没有任何罪名落在他的头上,相关责任民警还得到了纪律处分,可涉案黄金就是没有着落。
直到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在全国各地开展,张某某再次联系了盐湖公安分局。张某某从盐湖公安分局有关干部那里得到的信息是:“被扣押的黄金后来被卖到银行,所得款项并未入账,而是给刑警队买车了。相关责任人虽然已经被内部纪律处分,但对于赔偿问题,却一直没有领导拍板决定。”
直到近日,此事被媒体曝光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后,运城公安局盐湖分局回应称,已主动与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取得联系,积极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已收到当事人代理律师邮寄的国家赔偿申请,将第一时间向媒体通报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