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人员结束雇佣关系如何补偿 上海律师 https://www.lawtime.cn/shanghai 劳动者达到退休的年龄或者条件后,可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退休后,如果继续工作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那么超龄人员结束雇佣关系怎样补偿?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超龄人员结束雇佣关系如何补偿 超龄人员结束雇佣关系的,怎样补偿要看雇佣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没有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雇佣关系的法律特征 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 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合同有关系,所以结束雇佣关系有没有补偿,要依据签订的雇佣合同和当时的约定而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不能主张经济补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 法律快车进行咨询。上海律师 https://www.lawtime.cn/sha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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