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往往采取很方式的,例如债务人故意失踪、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等,恶意逃避债务会侵害债权人利益,那么民法典中为了躲避债务假离婚怎样认定?找法 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德州律师 一、民法典中为了躲避债务假离婚如何认定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在债务即将到期前,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配偶,造成债务人名下无财产的,可以认定假离婚逃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假离婚逃避执行的法律风险 事实上,借助离婚的做法恶意逃避执行,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首先是要承担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责任,一旦法院认定被执行人通过虚假诉讼逃避执行,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司法强制措施。 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同时这样的离婚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当夫妻一方通过离婚行为将所有财产转移到另一方的名下后,若夫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接受财产的一方假戏真做,转移财产一方将面临人财两空的困境。 对于那些妄图通过离婚恶意逃避执行的人来说,虚假诉讼必将被法院查明,当事人不仅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有可能人财两空。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在债务即将到期前,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配偶,造成债务人名下无财产的,可以认定假离婚逃避债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找法 网进行咨询。抚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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