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第一条“对未列入《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不得擅自增加定价项目,扩大定价范围和越权定价”之规定,因天然气管道安装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属于市场调节价,未制定统一收费标准。 天然气管道安装收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四川省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469号)的相关规定,由燃气经营企业按《价格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有关工程定额计价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安装成本利润率不超过10%自主确定。一律不得收取与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的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入网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结合职能职责,我局将继续做好燃气安装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同时会同市监、商经等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水电气行业收费行为,对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进行常态化监管,对违反相关价格政策的企业由市监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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