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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上午,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前往石孔乡小玉村,为受到不实检举的村干部翟润伯澄清正名。
澄清会上,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和石孔乡相关负责人,在村“两委”成员、部分村民代表的见证下,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翟润伯澄清正名。
【石孔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林江:经核实,关于反映蓬安县石孔乡小玉村支部书记翟润伯收取新冠疫苗费用问题不属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对反映翟润伯同志有关问题予以了结。】
据了解,今年5月11日,县纪委监委收到市纪委监委关于群众反映蓬安县石孔乡小玉村村干部翟润伯有关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问题进行走访核查。经核查,翟润伯在宣传新冠疫苗接种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没有收取费用的行为。举报人因对信息了解不全,转而对翟润伯产生误解,进行了不实举报,举报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石孔乡小玉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翟润伯:我这次接到(被)举报后,我心里面确实受到很大的委屈,今天给我澄清事实过后,我以后更加有信心,更加努力,带领我们我们一班人讲政治,守规矩,真正的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
据了解,为营造良好的干事氛围,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通知》,对受到诬告、错告和不实举报的干部,采取面对面、召开会议、通报等形式进行澄清正名,帮助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消除顾虑、卸下“包袱”,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自2019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组织分别为16名同志的失实举报进行了澄清正名,有效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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