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顽瘴痼疾整治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将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不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二)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拖延立案;严重超审限,案件久拖不决;滥用自由裁量权;违规终本,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以终本方式结案。 (三)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对罪犯考核、立功或重大立功证据、病情鉴定等材料审核不严;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移送监督管理机关程序不规范。 (四)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以自己或他人名义违规合伙、入股、参股他人经办的企业;违规参与民间借贷。 (五)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违反回避制度;违反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充当司法掮客。 (六)“圈子文化”影响司法公正廉洁突出问题:“小圈子”内相互吃请、拉拢关系,打听、透露工作、审判秘密,替人说情;“小圈子”内办事尽心尽力尽快,“小圈子”外漠不关心、拖拖拉拉;“八小时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杂、多、乱。
二、整治目标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方面:构建敢报告、会报告、愿报告的常态模式,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干预过问案件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法院工作人员的社会交往更加规范。 (二)整治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方面:统一裁判尺度,促进“类案同判”,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堵塞产生问题的漏洞,以制度刚性约束法官行权,切实防止司法腐败;办案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立案登记制改革和“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巩固。 (三)整治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方面: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得到纠正,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得到查处,办理案件机制得到健全完善。 (四)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方面:促进干警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干警及其家属从事经营活动、参股借贷的禁止性规定。 (五)整治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方面:对法院离任工作人员从严管理,杜绝出现法院工作人员离任后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六)整治“圈子文化”影响司法公正廉洁突出问题方面: “圈子文化”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干警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得到有效净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
三、完成时限 2021年6月20日前。
四、郑重承诺 我们将认真整治顽瘴痼疾,并定期发布工作进展情况。对来信来访、实名举报、真实反映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办理,严格保守举报人的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6月20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时间 受理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74号,邮编:636000 受理邮箱:1565374545@qq.com 受理电话:0827—5817911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 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不得不质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这个公示是不是打算真的要兑现;
通江熊医生反复举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某法官私下更改经合议庭评议作出的2011)巴刑再终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明知且认定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无证据证明熊医生的行为与案中就诊人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能认定是熊医生的行为造成就诊人死亡”,将其改成“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熊医生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后答疑却说:“我也不知道这医疗事故罪是怎么判决出来的,没法解释”。反复申诉10年,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不对申诉复查,也不答疑,既不解释是什么法律授权巴中市中级法院可对二审公诉案件主动变更起诉怎么改判,是怎么符合两审终审制原则的?也不解释不让熊医生参与对医疗事故罪的审理,不让熊医生对医疗事故罪辩护,直接改判医疗事故罪的审判程序是什么法律允许的?更不解释是什么证据证明鉴定出就诊人的死亡原因,是什么证据证明熊医生的行为与就诊人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为了包庇这名法官枉法裁判,既不答疑,释放明理、以让熊医生能够复判息诉,也不对申诉复查处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环节当事法官既不自查,法院也不查,(这个案子是不是滥用自由裁量权、罔顾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一眼就明白)。
因此不得不质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个公示是不是打算真的兑现,殷切期望曾院长能破网打伞,真查真改,保障巴中市中级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再弄虚作假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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