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中,女方怀孕期间,如果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而女方提起离婚是可以的,那么,下面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 (成都离婚律师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怀孕期间如何办理离婚相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 一是协议离婚:民政局办理,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需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是诉讼离婚:法院起诉,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另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通过小编的讲解,我相信大家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大家也可以咨询履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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