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应巴州区土储中心负责人冯明副主任的邀请,清江镇巾字村项目三名同志满怀希望、历经300余公里,在等待了4个多小时后,冯明副主任终于予以召见,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当我们到达冯主任办公室的时候,却被吃了闭门羹,原因是冯主任要求我们出示介绍信,而我们没有。 我们再三解释我们是具体负责清江镇巾字村项目的,可以对该项目账款问题全权作主,然而,冯主任还是坚持要有介绍信。冯主任是不是不认识我们、不知道我们就是巾字村项目的实际投资人呢?我们其中有一位同志2017年便为该项目与冯主任打交道,其中一位在今年春节前为该项目审计的问题在土储中心连续跑了两周,最晚的一位也是今年2月份与冯主任打交道。在这之前冯主任以及土储中心的其他人都没有要求我们出示介绍信,也没有质疑我们的身份,自从我们在麻辣社区和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后便开始要介绍信了。这是什么意思?任何人都知道在给我们小鞋穿!有这样作干部的吗? 如果对我们身份有质疑,那么是不是应该在事前说明白?5月19日,在第三次“信访协调会”后,冯主任便点名叫该项目负责人于下周一(5月24日)到土储中心算账。由于担心冯主任星期一有事参加不了,23日晚上,工作人员特地问了冯主任有没时间商谈,冯主任说上午、下午都在办公室。在电话上,工作人员汇报了我方参加人员,冯主任并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说要带介绍信。于是,我们一行于24日上午10点多出发,中午1:00左右到达巴州区。到了接近下午3:00的时候,被告知冯主任本人要开会,另外两个负责项目的人要下乡,约到第二天上午再谈。考虑到我们这么远来不容易,明天还有其他事情,我们请冯主任开了会后抽一点时间进行商谈。五点左右,冯主任如约到了办公室,但却发生了前述变故。 试问:人都见了许多次,非得要介绍信吗?是不是群众办事都必须要介绍信?第二,信访反映的问题到底属不属实?如果属实,是不是应该认事不认人?第三,自从信访以后,土储中心已经召集了三次,我们每周都要去一趟,我们相隔300余公里,也不是还没有其他事情,这样折腾有意思吗?况且,这么频繁地跑动,又一点没能解决问题,何必要让我们如此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呢?能否换位思考一下,假如你遇到这样的情况,六年没有得到钱,企业又如此困难,还这样无希望的跑来跑去,你将会是什么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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