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路8月起须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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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
06-04
南方日报讯 (记者/徐烜和)8月起,深圳电动自行车须经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近日,《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管理规定》)正式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二百一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管理规定》指出,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或将面临五十元罚款。
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登记由车辆所有人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营业执照、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车辆出厂证明、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凭证等相关材料
深圳也是登记而已,广安办驾照全国第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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