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四川明宏华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钒高值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铝钒高值化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建青云村银河化学工业园内。 3、建设内容:项目拟在银河化学现有厂区内华意达片区,技改升级铬盐分离工艺,在华意达原有生产线基础上技改形成羟基铝泥生产拟薄水铝石和钒酸钠生产线。改造后采用深度脱硅铁、脱附改性、化学沉淀生产拟薄水铝石和钒酸钠产品。 4、建设规模:年产10000吨拟薄水铝石、300吨钒酸钠。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明宏华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建设街东段138号 邮编:62265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190017908 三、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18784025320 邮箱:81099528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 您可以通过公示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及公示附件所提供的公众意见表等其它方式向项目业主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本项目的看法和建议。 请您在发表意见时尽量写清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的向您反馈意见和相关信息。我们将真诚地感谢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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