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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狮子山街道办当法盲,违法滥权被投诉后还拒不整改[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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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9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市锦江区狮子山街道办三次故伎重演,2019年,借口30多人签名要求,非法取消第四届业委会组织下一届业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定权利;被投诉后慌忙停止违法行为。2020年,照样借口30多人要求,就决定社区合并,群众投诉后被迫停止合并社区。2021年5月,狮子山街道故伎重演,剧本都不换,第三次借口30多名业主要求,未经任何法律授权、未和第四届业委会全体成员进行协商,特别是未经全体业主表决同意这一法定程序,就把小区1万人给“代表”了(实际上是物业公司背后公关街道办领导)。完全按物业公司背后公关的要求:滥用权力,非法剥夺第四届业委会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且被广大业主投诉后还撒谎狡辩自己“合法合规”。
      一、街道办取消正在依法组织换届的上届业委会的法定权利非法。
      二、街道办宣布正在组织换届工作的上届业委会“已过期失效”违法。
      三、街道办在自己非法组织的筹备组报名前就事前任命由社区书记当组长非法。
   四、街道办被业主投诉后,居然胡乱引用和歪曲解释说: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十二条。实际上小学二年级学生都可以看出原文根本不是狮子山街道说的这个意思,狮子山街道完全是故意歪曲事实和胡乱解释。原文是: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仍未换届改选的,要求其限期改选;逾期不改选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业主进行换届选举”;即如第四届业委会任期届满未组织换届,狮子山街道办应要求其限期改选,要求之后,第四届业委会逾期仍然不组织的,街道办才能来组织换届选举。但目前的事实是第四届业主委会正在组织改选工作中,且从未停止过、从未放弃过,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发布报名通知都继续合法有效;且狮子山街道办自己在回复中还称: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延长第五届业委会换届筹备组报名时间的通知》,通知中明确“720日未报满,仍开展电子报名,直至报满为止(原文拷贝);请注意:直至报满为止” 这六个字。狮子山街道办还胡乱解释,说根据《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十二条来宣布“过期作废”。全成都95%以上的业委会都是任期届满后才换届的,本小区第1-4届业委会全都是在任期届满后才换届的,既然全省、全市和城花小区都是任期届满后才选举的业委会,都是合法合规的,为何狮子山街道可以宣布其“作废”呢?
       退一步说,我们假如狮子山街道办说的是正确的,即假如街道引用的那两条明确规定街道办可以宣布第四届业委会组织换届工作过期作废; 但这两条规定明显违反上位法《物权法》和《民法典》了,依法就是就是无效的。正如《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四条规定:参选业委会委员的条件为:“未欠(拒)缴物业服务费用”一样,这一条规定也是明显违反了上位法《物权法》和《民法典》精神,也是非法无效的。
      五.法无授权则禁止,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授权街道办有宣布“就过期作废”取消上届业委会的资格的条文,故街道办这样做就是违法。
综上所述,狮子山街道办称,根据“相关条规和小区业委会议事规则的约定,由万科城花社区负责组建万科城市花园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原文拷贝),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一句法律法规条文授权,狮子山街道自始至终都是在撒谎,都是在颠倒黑白、一派胡言。狮子山街道办的回复不但引用条文错误、还睁眼说瞎话胡乱解释自己引用的条文,而且自己引用的条文很多都在打自己的脸的情况下,居然大言不惭的胡乱说自己“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狮子山街道办的以上行为已经和-----------。
       响鼓不用重锤,立即改正还来得及即(详细的投诉内容,街道办6月初早已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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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8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狮子山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万科城市花园现有住户3486户,其第四届业主委员任期时间为2014年9月9日至2018年9月8日,按照《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要求,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应于届满前三个月即2018年6月开始组织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但直至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业委会未启动换届筹备工作。
2018年10月11日,狮子山街道办事处、万科城花社区收到了35名业主联名提交的《关于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申请书》,请求狮子山街道办事处、万科城花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并组织召开业主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狮子山街道办事处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发出《关于限期启动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第五届业主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责令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在2018年11月25日前组织开展筹备工作,并在小区公示栏进行了公示。   
第五届业委会换届筹备工作启动后,因报名人数不足,并有部分小区业主质疑上届业委会作为换届筹备组主体资格的问题,导致新一届业委会换届筹备组直至2019年3月23日未有进展。
2019年6月22日,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延长第五届业委会换届筹备组报名时间的通知》,将筹备组报名时间延长至2019年7月20日,通知中明确“7月20日未报满,仍开展电子报名,直至报满为止”。截至2021年5月9日,换届筹备组报名人数仍低于公告的最低人数。
2019年以来,万科城市花园86栋管网塌陷,加之自来水管网老化导致经常停水给业主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并存在安全隐患。维修管网需要动用小区维修资金,由于万科城市花园的维修资金属于自管账户,早前以万科城市花园第四届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存入了建设银行,因业委会已经到期,维修资金不能正常提取使用,导致管网迟迟无法维修。为维护全体小区业主合法权益,尽快解决小区安全隐患,维护辖区和谐稳定,2021年5月10日,狮子山街道办事处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业委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条规,启动了组建万科城市花园第五届业主大会筹备组。
二、万科城市花园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情况
(一)2021年5月10日,万科城花社区启动组建万科城市花园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并发布1号公告,通知业主自主报名参加筹备组。
(二)2021年5月31日,万科城花社区发布2号公告,公布了筹备组人员名单,筹备组人员均是万科城市花园小区热心业主,主动报名参加筹备组工作,5月24日—6月4日公示期间未有业主提出任何异议,不存在将物业公司推荐的业主作为筹备组成员的情况。
(三)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9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仍未换届改选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要求其限期改选;逾期不改选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业主进行换届选举。”以及《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换届改选的,由狮子山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推荐产生换届选举小组,按照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等相关条规和小区业委会议事规则的约定,由万科城花社区负责组建万科城市花园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在此感谢您对第五届业委会的关注,同时也欢迎您监督和参与第五届业委会的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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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30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交锦江区狮子山街道

 楼主| 发表于 2021-7-5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95%以上的业主都知道,物业公司这几年的第一目标就是“一是三个月内就动用广大业主巨额维修金,二是一年内物业费涨价”。但是小区目前新业委会正在换届中,且进度非常慢。物业公司一是等不及,二是如果物业的傀儡不能进业委会,就是选出来上面两目标也实现不了啊。怎么办呢,不会去做勾兑或受贿吧!就让主管部门去剥夺业主的自治权(取消上届业委会负责组织下一届业委会的换届工作的法定权力),然后完全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直接指定物业公司的傀儡担任换届筹备组成员,名义上由物业公司的傀儡来主持换届工作(到时筹备组又委托物业公司来具体实施),这样的结果实际又完全和第一、第二、第三届业委会一样,选出来的人全部都是物业公司的自己人:------------
经狮子山街道办的许可,城花第一、第二、第三届业委会的荒唐局面就是:
狮子山街道办同意由万科物业全权操作小区业委会选举的所有工作,街道办、社区、业委会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做。   
1根本就不是小区业主的任XX连续担任第一、第二两届业委会主任和第二、第三届筹备组组长;   
2、经万科物业安排,根本就不是本小区业主的胡邦X化名“古鼎”,用假房产证和假身份证等,报名参选第一届业委会(选举之后,因另安排胡邦X担任老体协主席,故胡邦X才退出业委会);   
3、根本不是本小区业主的万科员工朱保X、何海X等人,均先后均担任多届业委会委员,且业主投诉情况下,万科员工均拒绝退出;   
4、多年承包万科公司多种业务的罗XX,担任第三届业委会主任;   
5、第三届业委会副主任何全X,为逃避业主盖假公章套取业主维修金的指责,在法庭上情急之下脱口而出:业委会的公章一直都是由万科物业在保管和使用,业委会从来都没有管过公章(以上有法庭笔录为证)。
---------------
开公司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赚钱,故万科物业这样神操作赚钱完全可以理解;但不可理喻的是街道办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为何敢这样公然违法帮物业公司呢?  但愿不是收了黑钱,就办黑事,有钱能使鬼推磨(也有可能是上级收了黑钱,就要求下级这样干)!---------------
于是乎,戏剧的一幕出现了,2021531日,狮子山街道办和城花社区居委贴出第2号公告正式宣布:一是把物业公司向街道办推荐的几个傀儡直接认命为筹备组成员;二是直接任命社区书记当“筹备组长”。  注意,第1号公告是秘密,街道办根本不敢公布,也故意不公布,只在小区公告栏上贴10多秒钟,照几张相后,立即取下,如果事后业主过问,就说:张贴了第1号公告的,没看到的业主自己负责,有多张照片为证。有朋友说了第1号秘密公告泄露的部分内容:借用几个业主要求的名义,一是取消第四届业委会法定的组织换届筹备工作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委托(命令)自己的下级城花社区负责组织换届筹备工作。----------------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7-6 22:51
十多天前,狮子山街道办面对投诉满口谎言,一个劲的鬼扯题外话,说:“因业委会已经到期,维修资金不能正常提取使用,导致管网迟迟无法维修。为维护全体小区业主合法权益,尽快解决小区安全隐患,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原文拷贝)才这样干的。(哈哈,狮子山街道办不打自招说漏嘴了;果然是为了大肆套用广大业主的巨额维修金,才违法帮物业这样干)
       一、维修金用不用、怎么用和换届没有任何直接关系。这根本不是街道办违法的理由,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让违法行为变得合法。选不选业委会、什么时候选业委会、具体怎么选业委会是由法律规定和决大部分业主自己内部确定的,和街道办无关(街道办依法只能“指导和协助”,无权干涉),业委会换届依法应由业主自己民选出来第四届业委会负责组织(第四届业委会不愿组织另外)。
      二、狮子山街道办回避自己违法违规这个主题不回答,居然东拉西扯,转而去说用维修资金和维修管网等事。故下面只有跟街道办几句题外话了。不过街道办这个题外话都完全是在撒谎和鬼扯,城花的所有维修项目实际都可以得到妥善维修,之前不能维修全是物业公司的责任(街道办也负知道监督不力、没有履职尽责的次要责任),因为城市花园的维修所需资金的渠道来源非常多,且都非常充足,至少有六七个来源,每一个渠道的都资金都充足。
      1、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不是“包干制合同”而是“酬金制合同”。“酬金制”合同依法应该是实际支出多少钱业主就该交多少钱,不存在亏损,万科物业多年都是这样简单操作的,20年来从没有任何一位业主反对万科使用。万科物业用业主交的这些钱维修,比走复杂的维修金申报程序便捷至少100倍。
     2、98栋广场当初是业主直接出钱改造的,改造前万科物业就书面承诺:业主出钱改造后商家就可在广场摆摊占道经营,要摆摊都必须给万科物业交费,这个收益属于全体业主,万科物业将全部用于小区最需要的维修上。
     3、下水道等等维修完全可以向政府申请老旧院落改造资金,申请后全政府出钱维修,街道办为什么不公布这个政策,最主要的为什么多年都不向上级提交这个申请呢?
      4、还可以用政府每年给社区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维修。
      5、小区公共收益每年约有800万元,依法都属于全体业主,广大业主实际上从未拿到1分钱,这个钱为什么不去用于维修呢。
      6、小区每年盈利500—1000万元(业主看不到明细账,但有物业辞职的员工透露),酬金制物业依法必须公布收支明细账,物业只能领取10%的酬金,其余依法都属于全体业主,如不维修这笔钱就必须退还给全体业主,万科物业不公布这笔巨大的收支明细也不用这笔钱维修,而直接揣进自己腰包,这是违法行为(万科做假账说亏钱,但就是赖在小区不走,连自己都骗不到)。
       为什么以上6项合法合规且简单可行、100%都会成功的程序狮子山街道办和万科物业都不去做,反而整天有嚷着要走复杂的、成功可能性低申报维修金程序呢?
      狮子山街道办的领导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呢?  请务必查查里面的黑幕到底是什么?(即:狮子山街道办具体哪个领导决定的?哪个科室决定的? 只要一步一步的真查下去,背后收黑钱的人绝对会浮出水面的?)   

发表于 2021-8-4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狮子山街道 发表于 2021-7-8 12:59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狮子山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第一次看到这么这个奇葩的回复!!!搞笑和奇葩之处在于三点:
        一是:回复内容基本都是在回避主题,95%的内容都在东拉西扯说其它。
        二是:投诉人在文中早就把狮子山街道办会狡辩的内容给堵死了,但狮子山街道办的回复居然继续重复狡辩一次。
        三是:狮子山街道办唯一和主题沾边的就是街道办引用的法律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但这个31条的原文不但不能说明狮子山街道合法,反而证明了街道办违法了啊。 狮子山街道办这不是在自扇耳光吗?还有狮子山街道办说“根据《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十二条来宣布“过期作废”。”这个问题,发帖人同样在文中早就把这个说法给批驳了,这条路已经给提前堵死了:“退一步说,我们假如狮子山街道办说的是正确的,即假如街道引用的那两条明确规定街道办可以宣布第四届业委会组织换届工作过期作废; 但这两条规定明显违反上位法《物权法》和《民法典》了,依法就是就是无效的。正如《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四条规定:参选业委会委员的条件为:“未欠(拒)缴物业服务费用”一样,这一条规定也是明显违反了上位法《物权法》和《民法典》精神,也是非法无效的。”    但狮子山街道办居然继续来重复一次自己的搞笑违法谬论。
      由此可见狮子山街道办的“文化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估计全国罕见(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狮子山街道办的“文化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都高都好,这个而奇葩回复是它故意的。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9-22 11:42
街办为啥违法?而不是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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