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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强拆属于侵犯个人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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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当前社会中,城市的发展离不开老旧建筑的拆除和新建筑的修建,在老旧建筑拆除的时候也是可能会采取强拆的方式的。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强拆属于侵犯个人财产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杭州律师
一、强拆属于侵犯个人财产吗
强拆在一定情形下是可能涉嫌侵犯个人财产行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二、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程序
司法强制拆迁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
1、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
2、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
3、对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
4、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
强制拆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而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将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予以拆除的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拆迁是一种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强拆在一定情形下是可能涉嫌侵犯个人财产行为的。具体的规定如上。找法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找法网进行法律咨询。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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