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表达了担忧。他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没有法律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国家明确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要坚持自愿原则,一些地方的做法可能是一种变相的“强制”,于法无据。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聂辉华也对川观智库说,社会运行最低的显性规则是法律,而法律没有对未接种人员做出禁止去某些区域的规定。看一个地区建设法治社会情况,关键就要看在非常时期能不能守法。
聂辉华表示,既要有效应对疫情又要守法,这对地方治理水平和能力提出新考验,但这并非不能做到。即使去年疫情最严重的时候,不少地方都探索出了很多人性化的、符合法治精神且有效的防疫措施,现在更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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