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 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等行为
已逐渐成为其背后的“黑灰产业链” 殊不知
这些卡被用于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后 自己也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宜宾翠屏警方在当地通讯服务商的线索支持下,打掉一个帮助网络信息违法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8名。
6月26日,宜宾市翠屏区某通讯服务商向翠屏反诈中心反映:“通过两卡管控系统发现,有几名年轻人于6月24日至26日陆续到不同的城郊营业网点分别办理开卡、销卡业务,且所办新卡仅两天却产生了数万元的通讯费,其行为和消费有异常。”
翠屏反诈中心接到线索后立即开展工作,通过分析、研判、信息比对,迅速发现线索中两名男青年高某、张某是宜宾某高校在校学生。6月28日,翠屏反诈中心民警随即通过学校找到了高某和张某。经过调查发现:暑期将至,高某欲找暑期兼职,遂在网上搜罗招工小广告,看到了一则关于兼职办卡的“招工”内容。 在好奇心驱使下,高某点击链接并按对方引导下载某聊天软件互加好友,对方发来任务内容让其办理手机卡并转交给指定人员,完成任务后对方会支付办卡佣金200元—300元/张不等。 高某认为,“这样的兼职轻松且收益高”,便决定试一试。6月24日,高某在某营业网点申办新卡后将卡转交至对方指定的陌生人手中,随后,对方线上支付佣金200元给高某。陌生人还告诉高某,如果能拉拢更多人帮助申办电话卡会得到更高的佣金。 尝到了甜头的高某,在更大利益的驱使下,将此“好消息”带给了身边同学、好友张某、王某等7人。在给大家介绍完操作流程后,7人分别到了多处营业网点申办新卡,然后交给高某,由高某统一转交给“上家”,再由高某将佣金分发7人。仅2天时间,共帮助办卡14张,获取“报酬”2800元。 目前,8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警方提示:出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等均属违法犯罪行为,请大家擦亮双眼,莫因贪图一时之利,成为犯罪分子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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