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一个神圣的地方,它是生命的起点,伤病的转折,死亡的终点,每个人的一生都会和它打交道,可如果有些医院对生命漠视,对金钱渴望,那人民的健康谁能负责?人民的生命谁又能负责?难道是找法律,也许有的法院清正廉洁它们可以帮助你,也许有的法院却贪污腐败利益熏心它们只会抛弃你,你该怎么办,你只能向广大中国网民求助,来讨个公道。 医院有三种人,家属、病人和医生。在医院里,医生是绝对的权威,但是权威也有失手的时候。在他们失手后,病人可能会加重病情,甚至导致死亡。可就算发生了这种事,对于很多病人家属来说,治疗或者手术都是专业太强的,他们不会了解其中有什么隐情。大部分的人只能自叹自哀“医生尽力了,也许命该如此”。 也许有些人细心发现了其中有猫腻的存在,发现了是医生的违规操作,才造成这起医疗事故,一个鲜活的生命却被医生注射了常人超120倍的量的药剂,最后昏迷直至死亡。 那是2015年11月14日,家住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71岁的张国信老先生因头部受伤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医院(即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老人是因为之前在路上意外摔了一跤引起不适,先是在龙门镇卫生院看病治疗,后转到高坪区人民医院的。到了高坪区人民医院诊断时,有高血压3级等症状,11月16日进行了脑胪手术,手术后即陷入严重的昏迷,在该医院治疗到次年1月18日出院仍昏迷不醒,回到家中的当天凌晨即不幸去世。 张国信的老伴与儿子对于身体一向硬朗的老人突然去世表示了疑虑,便要求医院做相关解释或者做病理鉴定,医院当然是置之不理。有所怀疑的亲属随后向医院讨要了病理资料,并找到可信任的其他医学权威专家,专家在认真细致地分析鉴定之后发现了主治医生超大剂量用药(盐酸纳洛酮)的证据:11月16日、12月6日、12月12日、12月18日、12月22日及之后先后共19次,其中最高一次是11月16日脑胪手术后使用了超120倍剂量以上的注射盐酸纳洛酮,盐酸纳洛酮作为一种术后催醒剂会对病人造成明显痛觉缺失与升高血压。而老人本来就是高血压患者,需要谨慎使用此药(盐酸纳洛酮说明书有提示),医院却仍然用这么大的剂量,极大程度地导致血压的升高,最终引起高血压脑干出血,造成老人不幸死亡。 很显然,这就是一场医疗事故 ,只需要医院道歉赔偿就可以很好地解决了。 但是也很明显,医院出了医疗事故会各种搪塞,永远都是那么几句:“医院没有过错”、“你要做第三方鉴定”、“要做尸检”、“病历还没有整理好”、“主观病历不能给”、“院领导还要讨论”、“我也没有权力赔你钱”、“你的赔偿要求离医院的预期太远了”、“医院不同意协商,建议走司法程序”,这些惯用术语已经成为了医院的标准话术。其实大家都明白,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是人民不可或缺的地方。但是民众过来治病也是花了钱的,花了钱你至少也要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可是医院的违规操作导致了老人死亡,却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承担责任,为什么?因为害怕,他们怕这会对自己的事业前途造成影响;他们怕这件事会降低自己和医院的口碑声誉;他们怕自己身为一群高级知识分子,却要向那几个字都不会写的农村人承认错误而感到耻辱。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医院一直不承认这是起医疗事故,所以张家人再几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只能走司法途径,把医院告到了高坪区人民法院。可高坪区医院的判决有误,只是给予10万人民币的人道主义赔偿,并且也不给道歉。 当然这也就导致了原告张家人的不服,于是上诉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29日,市中院的裁定下来了,认定高坪区人民法院一审违反法定程序,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申。 跟着就是极其可笑的事情发生了,高坪区人民法院在2020年7月16日的重审判决出来了,大家看看是不是跟南充市中院已经撤销掉的一审判决结果是不是一模一样?
可是所谓的第二次审理,法院依然没有给予张家人公平,反而依然偏袒于医院。官官相护,控告无门,何时是个头。那“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树立在那,给人一种失望感,当司法系统给不了人们的公平,那人民应该去哪?“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再斗争,直至胜利——这就是人民的逻辑,他们也是决不会违背这个逻辑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定律。” 于是,张家人第二次上诉到南充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0月20日,新的裁定下来了,依然是认定高坪区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并撤销重审判决,再次发回高坪区人民法院重审。
就是这样,病人家属只为讨一个说法,风里来雨里去,奔波劳碌打了五年官司,但案件现在仍然是处在基层法院--高坪区人民法院的一审程序之中,既没有鉴定,更不要说判决结果了!医院与法院只是想把张家人拖下去,拖到张家人没力气再告下去,拖到张家人没有钱再告下去,可能医院与法院已经觉得暂时胜利了,但人民才是这个社会的主人,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张和平13580937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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