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后,购房者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房屋除了所有权,还有用益物权,那么业主是不是必须房屋产权人本人吗?找法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贵阳律师 一、业主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本人吗 业主是指物业的主人,所以业主一般情况下是房屋所有人,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业主的权利有哪些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1、业主和房屋所有权人不是同意语。呼和浩特律师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是指物业的主人,而房屋物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业主一般是房屋所有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找法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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