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4名教师被查处!福建全省严查! 光明网 2021-08-11 13:26
近日,河北省沙河市教育局查处了四名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其中一人获得的河北省“特级教师”、邢台市“首届名师”荣誉称号也因此被取消。 据微信公众号“沙河教育督导”8月7日消息,根据群众举报,发现该市第一中学、第十中学个别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通报称,经查,沙河市第一中学在职教师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在一处民房内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第十中学在职教师宗某民在自家开办补习班。 通报指出,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宗某民身为在职教师,不顾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违规参与有偿补课,其行为违反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影响了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通报称,8月5日,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给予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宗某民四人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全部违规所得(已分别于8月4日、5日全部退还费用),扣除四人2021年50%奖励性绩效工资,2021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评优评先,暂缓教师资格注册。郝某金作为主要参与者,调离一中,并取消其河北省“特级教师”、邢台市“首届名师”等荣誉称号;取消郝某红沙河市“模范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取消宗某民沙河市“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调离十中。 教育部:“双减”工作 每半月通报一次! 为督促各地切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拟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 《通知》明确,各省自2021年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报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汇总分析后形成专项督导半月通报。通报重点是各地作业时间达标学校情况、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情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情况、违规培训广告查处情况和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等。 《通知》强调,为加大工作督促力度,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建立“双减”曝光台,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经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直接在媒体上曝光,并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相关问责程序。 福建全面落实“双减” 严肃查处 教师校外有偿补课! 7月29日,福建召开会议,明确要求部署,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明确指出,要提升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努力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要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要加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扎实做好试点探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此外,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下发《福建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我省将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试点探索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小双向衔接的互助发展模式。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的不良行为;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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