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卓望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第 282 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同部分产生的收入,在 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优品道·曦岸前期物业合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第 29 条 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用于 补充物业公司管理费收入的不足。
青羊区优品道·曦岸第一届业主委员(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会 于 2021 年 3 月 8 日致函成都卓望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司),要求贵司在收到函件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结余金额支付至业主 委员会对公账户内。截止 2021 年 3 月 29 日,贵司未提供物业公司管 理费收入不足的证明,未对公共经营收益的进行公示并返还。
对此,业主委员会再次书面函告贵司务必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 就小区从交付至今所产生的917512.74 元公共经营收益出具书面承 诺:2021 年 4 月 9 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公共经营收益至第一届业主 委员会对公账户内。同时,就当期 9.3 万元/年的公共经营收益分歧 及 2012 年至 2015 年多年收益仅 1-3 万元等经营收益问题如实书面告 知并及时移交相关资料。否则,业委会全体成员在充分尊重业主大会 中全体业主独立做出的关于续聘/选聘物业公司决定的同时,将以个体业主身份明确表态“拒绝续聘现物业公司,并选聘新物业公司”并 保留通过诉讼的方式捍卫全体业主利益的权利。
青羊区优品道·曦岸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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