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法治社会吗?人民群众还能够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吗?也太黑暗了嘛。
这是巴中市中级法院二审熊医生非法行医案,书面请示四川省高级法院“”1999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申报注册后由于国家未启动注册程序而未注册的熊医生,2000年参加手术的行为,能不能认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年4月指示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熊医生判非法行医罪,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由于判决未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事先就交付执行。巴中市中级法院由对未生效的二审判决再审撤销,变更起诉罪名改判医疗事故罪。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申诉驳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市委政法委领导不允许对实名举报的线索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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