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关注到您就长江禁渔工作反映的“长江禁鱼10年为何在小平故居管理力度这么弱?禁鱼政策明确规定只能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禁用活饵。现实是多杆,多钩,泥鳅无人问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下”的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开展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关注。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广安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工作推进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协调各方力量,扎实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我局与市公安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广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广安市“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和《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强化行刑衔接,依法打击偷捕、生产性垂钓现象,切实加强对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等环节的联动监管,持续巩固清船、清网、清江、清湖、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的“四清四无”良好态势。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查处涉渔行政案件327件(其中查办生产性垂钓作业案件31件),移送司法案件105件,办理刑事案件143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28人,移送起诉113件、219人。广安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接受了国务院禁捕退捕巡视巡查和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省政府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研指导,都对广安禁捕给予充分肯定。但是随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持续推进,非法垂钓成为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主要因素,严重影响禁捕后的水域管理和物种恢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长江禁捕通告规定严禁使用一人多杆、单线多钩、长线多钩等开展生产性垂钓,除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春季禁渔期外,没有明确的法律处罚条款,基层执法较难。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研究制定《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就垂钓管理制定处罚措施指导基层执法,一旦公布,我们将严格执行,从严管控非法垂钓行为。 您提出的问题,也反映出我们在长江禁捕非法垂钓宣传、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多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监管和网络化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长江禁捕宣传,组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开展为期2个月的非法垂钓专项整治,加强执法巡查,对使用禁用渔具垂钓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打击,对其他使用一人多杆、单线多钩、长线多钩垂钓行为及时制止劝离。进一步压实长江禁捕县级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乡、村属地管理责任,努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健全与禁捕退捕新形势相适应的渔政执法力量;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出台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建设落实落地;加强乡、村禁捕网格化管理,确保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到位,努力实现“禁得住、稳得住、不反弹”的禁捕目标。我们也将密切关注麻辣社区等网络平台动态,确保网友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行得到满意回复。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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