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于 2018年6月与成都市菡萏怡景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修公司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一段内侧29好coco时代负一层),并缴纳百分二十预付款33088元。当时装修公司在广安市征集样板房,我的房子是期房,面积为118个平方,与该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在没有任何附件的情况下隐瞒误导我们签了合同,合同里工程承包方式为全包,包含所有材料(主材及辅料),后期装修不加一分钱,现如今接房后需要装修房子,想看一下房屋装修清单,但装修公司工作人员一直搪塞不给我看,经多次要求,最终对方将清单发给我。经查看:装修清单很多项目都不包括,并且报价的形式是按照70平方装修面积的预算报价,多出的面积又按增项预算,以上的方式在签订合过程中并没有告知我,存在严重欺瞒,误导消费者,这与当时签订合同工程承包方式完全不一致,不是全包,按照现在装修公司给我的造价清单,后期装完这套118平方的房子的造价,远远超出合同的造价总额,本人发现受到严重欺骗,立即与装修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沟通,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但装修公司一直推诿态度恶劣,找各种理由,说退合同按照他们公司规定,扣除百分之二十违约金,协商无果后,本人拨打12315投诉电话后,装修公司负责人联系到本人,沟通时语气态度恶劣,还说我打了工商局投诉电话。装修公司企业本应秉着诚实诚信,但是装修公司全程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严重隐瞒,误导顾客,希望相关部门还我一个公道,还我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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