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凤凰山1号小区业主,2020年12月31日小区属于开发商藏鑫置业的前期物业——瑞天物业发公告自行退出小区物业管理,但仍违规占据地下车库的管理权,致使小区出现双物业的情况。小区业委会多次与开发商藏鑫置业及瑞天物业交涉,要求他们将地下车库的管理权移交给小区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但都遭到拒绝。
由于开发商臧鑫置业及瑞天物业一直不将地下车库管理权交给小区选聘的物业公司管理,给物业公司对小区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开发商藏鑫置业占据地下车库的管理权,只收费不服务,且利用占据车位管理权的优势地位随意涨价,强制收费,不按他们规定的价格付费就不让业主车辆出门。且他们占据车位管理权期间,对外来人员进入小区不管不问,致使大量闲杂人士通过地下室进入小区,小区发生盗窃事件也多于地下室管理混乱存有关;2021年6月28日一外来人员通过地下室进入小区在6栋顶楼跳下,对小区业主造成严重的惊吓;另外地下室被藏鑫置业及其委托的瑞天物业管理期间,卫生状况及其糟糕,杂物堆满通道,地下室排水沟堵塞,遇暴雨天气存在水淹的安全隐患。以上种种严重影响了小区业主的正常的生活和安全。
小区物业没有车库管理权,无法从上至下统一对小区进行整体管理,造成了管理上的难度和安全上的漏洞。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也多次联系开发商要求将地下车库管理权交物业管理,但开发商拒绝移交。《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所以我们全体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将地下车库管理权移交小区物业公司!多次反应无果才不得不求助中央,希望中央领导为我们小区1000多户业主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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