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查明八十一岁上访老人因接受媒体采访缓刑转实刑的合法性 根据南开大学政治学系季乃礼教授所发题为“八十一岁老人上访被判缓刑,因接受记者采访被转实刑,病房里被带走”的文章称:这件事情因土地被征用而进行补偿的问题。毛开敬老人认为应该给予补偿而政府没有给予补偿,然后老人到水利局、县委县政府等部门反映问题,将三轮车停放在政府门口,或者躺在门口,并有辱骂办事群众,遂以“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之后又因接受记者的采访,由缓刑转为实刑。这个案例中牵涉到的法律问题,律师已经解释得很清楚,司法部门在办理此事时有许多争议的地方。 根据河南通许县委县政府和县法院没有对老人关切的问题作出充分解释:是否应该给予老人补偿?是否给予补偿?为何判刑?缓刑为何转实刑?都是保持沉默,没有给予充分解释,和根据人无特殊难事和极端困难不上访,现实中绝大多数信访事项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生存权利密切相关,桩桩件件都反映着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特殊难事和极端困难特别是生存权利。然而,在现实中群众反映问题、解决矛盾都是跑断腿反复经历了从希望到失望再到绝望这样的过程,穷尽了一切救济手段,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矛盾反而越来越激化,合法权利不但没有得到维护,反而一次又一次地深受其害的大量事实普遍存在,以及根据人但凡生活有一线之希望,都不会去“告官对簿公堂”“打行政官司”落得个“刁民”的身份,更不会去以“蓄意报复官方和社会滥杀无辜”的极端方式来结束自己和无辜者的人生等等事实。 根据八十一岁上访老人由判缓刑转为实刑的事实,使我联想到我国最近十多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因“穷困潦倒”和“有理打不起、打不赢官司”以及“有冤无处申诉”再以及“积怨成祸”等各种原因,已经发生蓄意报复官方和社会滥杀无辜的40起恶性极端血案悲剧,已经造成251人死亡、530人轻重伤残,和重大公共财产损失,都是“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所致的后果事实。 比如:陈水总,根据2013年的物价,福建厦门市局口街道办如能给予他叁至伍仟元的温暖,助他度过晚领一年社保金的难关,他就不至于去焚烧公交车致死伤残废81人的悲剧。 综上所述:为了切实有效避免极端悲剧的发生。为此,必须依法查明是否应该给予老人补偿?是否给予补偿?和为何判刑?缓刑为何转实刑?等事实。 建议妥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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