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卢博丽尔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环策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四川卢博丽尔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氯化石蜡项目(一期5万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四川卢博丽尔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氯化石蜡项目(一期5万吨)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 建设单位:四川卢博丽尔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0230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拟在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新建年产10万吨氯化石蜡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5万吨,二期5万吨),占地面积53333.60平方米,主要设备包括液氯储槽、氯化反应釜、尾气吸收塔、循环水泵和盐酸储槽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卢博丽尔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89067585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环策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孵化园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8782120520 电子邮件:28785776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以后,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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