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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四川手机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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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17
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18
改革试点已推好几年了,还推试点,到底动了谁的蛋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18
商铺算不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18
外国没有的税是不是中国也不应该收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19
应对每个家庭和个人拥有的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征税。可象电价一样用阶梯模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20
不卖土地了,直接从终端上获取税收,总量不变,换个方式而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22
土地是国家的,请问国家是谁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23
不解决永久产权问题,搞什么房产税就是耍流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24
要征收的是那些手握几十套房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25
土地卖不到钱了,你总要住,那就收房产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25
不太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25
我说凡是中国公民在国内外名下有500平方米以下的房产一律免税,国内外名下有500至1000平方米的房产应收10%的房产税,国内外名下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应收20%以上的房产税。特别是境外房产应收50%的离境税。现币出境投资应收60%的离境税。这才是富国利民,杀富济贫,共同富裕的好政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26
房地产市场放开始。就应该有房地产税来配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26
只有一套房子的还收税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27
早就应该实行了这样对买不起房的百姓会有利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29
一边是百姓利益,一边是国家支柱产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33
应该只用在商品房吧,如果安置房也这样那真的不用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4 15:33
不用试点了,我等已经做好了如数缴纳的心里准备,该来的一定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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