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前原“城市广场”于2008年建成完工,2010年左右陆续交付使用。原一、二楼中厅几千平米广场空阔四通八达,广场内供小孩游玩空间非常广阔,我们商铺就在梯步左侧二楼外沿几米处,光线充沛、商铺外沿宽旷,并紧临一二楼广场梯步,商业价值非常大。我们三户商铺于2011年陆续出租给“红黄蓝”办幼儿园,幼儿园孩子还可在我们商铺外即二楼外沿处开展游戏活动等等。
但在2014年,有关部门擅自对已交付使用几年之久,且大多数已出租经营使用的“城市广场”主体,进行重新变更规划设计,将一、二楼梯步拆除,在广场中间敞空的几千平方米广场上面进行全封顶改建,使一、二楼广场中空位置封顶改建后增加了近万平米商铺。该增建出的近万平方米商铺系占用我们一二楼全体业主商铺公摊面积上改建出来的,划归了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变更规划改建时,既未对我们业主进行公示或通知协商,改建形成后也至今未给予安置赔偿,严重侵害了我们商铺业主的财产利益。
改建使商铺成为了黑不见底的地下室,一直闲置至今,商铺的商业、经济价值亦发生重大改变。因广场变更规划改建也致原已达标广场消防现不达标,开发商至今未给我们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我们三户商铺出租给“红黄蓝幼稚园”,正常已收取租金几年,每年租金2万多元,每年8%递增。在2014年11月应收2015年租金时,租赁方告知,政府在对广场变更规划改建,租赁合同被迫终止,租金收取不到。自知晓广场改建时起,我们便向政府提请求,2016年左右发现政府对租赁方“红黄蓝幼稚园”进行了赔付,对同样出租“红黄蓝”的相邻商铺进行了赔付回购,亦对一楼全体业主进行了相关赔付。
我们几户数次一直在采用合法合理方式表达请求,但政府多次协调会议后各职能部门间长期相互推诿,各种方式的推责甩锅,至今未给出任何解决方案或者给予任何的实际解决,让我们老百姓深感无奈、伤心。请求体恤我们底层老百姓多年长期提请求被推来阻去的心酸委屈,广场规划变更改建给我们商铺业主造成重大损失的客观情形,恳请对我们商铺租金及商铺回购安置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一、请求回购2楼A区11号、A区13号、A区15号商铺。
二、请求赔付2014年至今商铺直接房租损失每户2605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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