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姚昌明、熊茂林等官员入股房地产 里外勾结,百姓遭殃
三锅故事汇|官员入股房地产 里外勾结百姓遭殃
(图:南充市蓬安县河舒镇“舒欣东区”小区)
画面中的这两座高楼是“舒欣东区”电梯公寓。与四周密密麻麻的楼房相比,这两栋楼着实打眼。小区A栋共12层,B栋共17层,两栋楼加一块儿共有96套住房,2014年舒欣东区盛大开盘,房屋售价每平米2680元。
(图:“舒欣东区”外貌)
“舒欣东区”原本的交房时间是在2016年底。但是由于工程进度问题,开发商未能如期交房。直到2017年10月,该项目彻底停工,宣告烂尾。
心急如焚的业主们当机立断选择携手维权。也正是在那时,蓬安县纪委监委收到了一封关于“舒欣东区”的实名举报信。举报人名叫王威然,是该项目的股东之一。而他要举报的人,是蓬安县供销社原副主任,时年54岁的熊茂林。
(图:关于熊茂林的实名举报信)
举报信中写道,县供销社原副主任熊茂林是“舒欣东区”项目的发起人,股东之一。舒欣东区项目因熊茂林而起,项目烂尾也全因熊茂林所致。
在一番秘密调查之后,蓬安县纪委监委对熊茂林进行了传唤。谈话室内,当大量的证据摆在熊茂林面前时,重压之下,男人情绪崩溃,痛哭流涕。
(图:南充市蓬安县供销社原副主任 熊茂林)
在办案人员的安抚开导下,熊茂林的情绪得以逐渐平复,并最终将自己任职县供销社副主任期间的所有违纪行为和盘托出。此人长期在蓬安和外地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是个生意场上资格的“老江湖”。
(图:蓬安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许斌)
2010年,在外四处搞项目的熊茂林是亏了个底儿朝天。当年6月的一天下午,熊茂林和自个儿的商人朋友们攒了一场牌局。牌桌上,熊茂林大倒苦水,说现在生意不好做。熊茂林话音刚落,一旁的朋友立马接了话,说现在是房地产最红火的时候,只要能拿到地,挣大钱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房地产开发对于熊茂林来说是个陌生的领域,但是没一会儿功夫,熊茂林的心中便有了谱。
(图:蓬安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蒋亮)
对于县供销社手中土地资产的处置情况,身为副主任,熊茂林是了然于心。第二天,他带着两名商人朋友去到了县供销社下属的多个乡镇供销社,进行实地考察,最终他们看中了河舒供销社的土地。
(图:南充市蓬安县河舒镇)
熊茂林觉得河舒镇离县城近,交通便利,有开发潜质。虽然确定了合适的目标,但是熊茂林很清楚,这事儿要想成,那就必须得拉拢一个人。而这个人就是供销社的一把手,党委书记、主任姚昌明。
(图:南充市蓬安县供销社原主任 姚昌明)
听完熊茂林的汇报之后,姚昌明表示这事儿难度大,想要开发该地块的人还有很多。也就三两句话,主任便将副主任的想法给否掉了。可是,出师不利的熊茂林并不甘心,他笃定地认为,只要力度够大,让主任点头就只是时间问题。一周之后,熊茂林怀揣着与合伙人商议的结果,再次走进了姚昌明的办公室。这一次,熊茂林开门见山,直接说道:“主任,我们邀请你入股,我们一起搞房地产!”
这一次,姚昌明终于点头,决定与熊茂林一块儿开发房地产挣大钱。
蓬安县新天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为县供销社下属的集体所有制全资公司,法人代表为熊茂林。同年11月,姚昌明、熊茂林与商人蔡东秦、王威然、陈泰签订开发协议。随后,五人共同出资80万元,资金到位后,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因为要想顺利拿到河舒供销社的土地,就必须获得县供销社理事会的同意。
(图:南充市蓬安县供销社理事会成员)
为达目的,熊茂林将视线锁定到县供销社另外三名班子成员身上,他先后找到县供销社纪委书记鲁刈、副主任周苍、副主任母云环,挨个儿做工作。这工作做得也相当轻松,熊茂林直言不讳地告诉三人:“你只要赞成,就有5万红包。”
在县供销社班子成员的暗箱操作下,2011年4月,姚昌明、熊茂林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河舒供销社土地的开发权,河舒镇“舒欣东区”项目正式启动。
(图:项目开发过程中公司的收支本)
公司建房没有账本,收支无法分离,股东相互猜忌矛盾越来越深,加之后期股东二次注资金额的巨大差异,种种因素让舒欣东区项目的建设进行得举步维艰。恶性循环之下,该项目很快便出现了巨大的资金缺口,并最终导致楼盘烂尾,业主抹泪。
(图:南充市蓬安县供销社原主任 姚昌明)
经查实,2006年至2016年,姚昌明担任县供销社主任期间,在县供销社管理的固定资产租赁、资金借贷等过程中,姚昌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便利,先后收受多人钱款共计41.5万元。
(图:蓬安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杰)
恒丰国际是当时蓬安县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位于蓬安凤凰新区核心地段,占地50亩,是集运动、购物、娱乐、休闲、办公、居住功能为一体的国际商贸城。身为项目的副指挥长,办公室一把手,姚昌明的胆子越来越大,在位期间内,姚昌明利用职务之便在协调恒丰国际项目征地拆迁款拨付,项目施工纠纷处理、项目土地滞纳金协调等工作中,先后收受多人好处费共计18万元。
(图:南充市蓬安县恒丰国际)
2020年7月,鲁刈被开除党籍、撤职、降为一级科员;给予周苍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职、降为二级主任科员;给予母云环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职、降为二级主任科员。对涉案款物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2020年12月,姚昌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2021年6月,熊茂林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三锅说:
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无论是姚昌明,还是县供销社原班子成员,个人底线失守、初心蒙尘,致使他们拒腐防变的能力越来越低,内心的天平一旦倾斜,燃烧在心底的贪念便会愈演愈烈,搞“权力的游戏”必将玩火自焚。
来源四川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