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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城乡居民医保到底应该怎么用?[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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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4点被口腔溃疡折磨醒,开始考虑天亮后去哪里治疗。我这边有两家诊所和一家卫生院,一般小病都是在这些地方就看了,很少去城区人民医院。
记得上次买药:
1.a诊所告诉我疫情期间医保不能用,药费16
2.b诊所给我开了一盒口炎颗粒及其他药,我说我肠胃不好,吃了会拉稀,他说口腔溃疡好了再来给我看肠胃,牛!药费40+,报销百分之50
3.c卫生院给我开了6元的药,然后只报销了5毛
4.遇到稍微重一点的只能去城区医院,城南的市人民医院和城北的区人民医院每次我一问怎么报销,医生的回答都是要住院才能报销,哪怕有一次药费都800+了
5.以前一年保险180,在镇子上能报百分之80,用不完的还能留存;今年280,在镇子上能报百分之50,不能留存;明年保费已经开始缴纳350。如果单从350元的钱来说,对于我感觉并没有困难,但是每次看病对于保险的使用情况我就感觉到钱白花了,每次我都只能告诉自己我这是买的重大疾病保险来说服自己。
6.我看到论坛里面很多人说药典的要增加了,导致保费提高了,具体原因我也不知道,但是我一个普通人没有医药知识,也没有保险知识,我怎么知道哪些病能报、哪些病不能报,哪些病的哪些药能报、哪些病的哪些药不能报,起报点是多少,哪些病需要住院……每次看病就像开盲盒,就像在赌哪个医生还有点儿怜悯之心。
口腔溃疡发作,心烦意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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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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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2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因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我市医保业务暂停办理,暂停时间:2021年11月1日00:00至2021年11月10日23:00,目前,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恢复办理医保业务,主要包括参保信息查询、门诊费用医保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异地就医备案、医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等。

  2.根据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门诊统筹的通知》(广安医保发〔2020〕24号)精神,2020年1月1日起实行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在除诊所外的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50%的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10元。当年未用完的余额,不结转、不计息、不继承。

  3.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广安府发〔2020〕12号)精神,居民医保待遇包括住院、生育、普通门诊、特殊疾病门诊等医疗费用报销和大病保险赔付。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按照以下规定报销:(一)政策范围内的市内住院费用,其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无等级及一级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乙等起付标准250元,报销比例80%;二级甲等起付标准350元,报销比例75%;三级起付标准550元,报销比例70%。(二)政策范围内的市外住院费用,其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广安市外医疗机构转诊转院起付标准900元,报销比例50%;自主异地就医(即未办理转诊转院)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40%。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广安市广安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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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0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去搜了搜,广安市医保局门户网站会有一些政策解释

发表于 2021-11-10 18: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劝你心烦时不能意乱,意乱会出大事的

发表于 2021-11-10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今广安的诊所不能报城乡居民门诊统筹,估计是村卫生室

发表于 2021-11-10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21年11月10日23:00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医药机构”)的部分医保业务恢复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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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恢复办理服务范围

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恢复办理医保业务,主要包括参保信息查询、门诊费用医保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异地就医备案、医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等。
参保缴费、参保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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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恢复办理业务

(一)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处理。系统停机期间,出院的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补报。对停机期间中途结算的参保人,定点医疗机构以连续入院的方式在新系统办理入院登记,实行零起付线住院进行报销。
(二)门诊费用的报销处理。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发生的个人账户、门诊统筹、特殊门诊等费用到就医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补报。
(三)零星费用的报销处理。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异地未联网结算的费用,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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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注意事项

(一)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参保人员必须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二)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暂不支持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
(三)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暂不支持村卫生室门诊统筹费用报销,具体启用时间另行通知,系统停机期间村卫生室发生的医疗费用,各地医保部门采取手工报销。
(四)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原医保信息系统相关联的“广安医保”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功能将暂停服务,参保群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中办理医保查询业务。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后,“互联网+医保”将会满足更多医保业务需求,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敬请各参保人、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周知并谅解。如有其它工作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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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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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保参保

市本级:0826-2345150
广安区:0826-2235291
前锋区:0826-2889289
华蓥市:0826-4853323
岳池县:0826-5666411   
武胜县:0826-6251907
邻水县:0826-3357071
广安经开区:0826-2629560
枣山园区:0826-2611009   
协兴园区:0826-250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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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审核

市本级:0826-2662876
广安区:0826-2235362
前锋区:0826-2889287
华蓥市:0826-4821489
岳池县:0826-5243059
武胜县:0826-6240226
邻水县:0826-3357865
广安经开区:0826-2606763
枣山园区:0826-2611009
协兴园区:0826-2411077
图片
(三)异地就医

市本级:0826-2332217     
广安区:0826-2222196
前锋区:0826-2889287      
华蓥市:0826-4822933
岳池县:0826-5243059      
武胜县:0826-6251623
邻水县:0826-3220883
广安经开区:0826-2629230
枣山园区:0826-2611009
协兴园区:0826-2411077

发表于 2021-11-11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是住院才能报的

发表于 2021-11-11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是住院才能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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